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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岩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印发《龙岩市2023-2024年度市级科技特派员年度考核工作方案》的通知

2023-06-21 发布单位:龙岩市科学技术局 2214

各县(市、区)工信科技局,龙岩高新区(经开区)科技发展局,各有关单位:

现将《龙岩市2023-2024年度市级科技特派员年度考核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龙岩市科学技术局

2023年6月9日

 

 龙岩市2023-2024年度市级科技特派员年度考核工作方案

 

根据《龙岩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深入推进科技特派员制度服务乡村振兴的若干措施>》要求,要完善科技特派员考核评价,规范我市科技特派员绩效评价管理,制定本考核工作方案。

一、考核对象

2023-2024年度市级科技特派员。

二、考核管理部门

考核工作由龙岩市科技局牵头,县级科技管理部门具体实施。

三、考核内容和方式

每年度考核一次,考核内容为:服务情况(60分)、服务成效(20分)、服务满意度评价(20分)三个方面,满分100分。

(一)服务情况评价(60分)

主要考核科技特派员通过线下服务方式开展科技特派员服务情况。

科技特派员每次开展线下服务(含主要服务区域和其他服务区域)时,需在“科创龙岩”科特派专项的“服务登记”模块同步上传实地服务照片及服务单位盖章确认的科技特派员服务确认书,县级科技管理部门“审核通过”视为完成1次服务登记工作。市内科技特派员每年度至少开展实地服务4次,每次按10分计算;超过4次的,每增加1次,按5分计算,封顶60分。市外科技特派员每年度至少开展实地服务2次,每次按20分计算;超过2次的,每增加1次,按10分计算,封顶60分。如因特殊原因未达要求,经科技特派员本人提出书面申请(说明理由及已采取的补救措施),并经县级科技管理部门批准同意,视情况计分。

(二)服务成效评价(20分)

通过审核科技特派员提交的年度工作总结进行服务成效评价。

科技特派员及时做好年度工作总结与有关佐证材料收集,根据工作开展情况认真填写工作报告中服务培训、项目实施、引进新品种、新技术等内容,并对开展服务情况进行自评。县级科技管理部门审核年度工作报告,并进行评分。自评与县级科技管理部门评价得分在该项分数的占比5:5。

(三)服务满意度评价(20分)

服务对象和服务区域所在县级科技管理部门根据科技特派员服务情况,对科技特派员服务进行满意度评价打分。

服务对象满意度(10分)由科技特派员服务单位进行评价打分并盖章,打分表由科技特派员上传至工作总结报告模块。

县级科技管理部门满意度(10分)评价打分表盖章后统一反馈至市科技局。

(四)其他

市、县两级科技管理部门通过日常服务管理、随机抽查、实地核实等方式对市级科技特派员工作表现和绩效情况进行了解,作为年度考核的参考依据。同时开展县级科技管理部门工作考核,考核内容主要为:科技特派员工作经费拨付及时性和相关工作配合度等。

四、考核流程

1.科技特派员开展线下服务实时登记,提交县级科技管理部门审核。

2.每年12月31日前,服务对象对科技特派员满意度进行评价打分,科技特派员登录龙岩市科技特派员综合信息服务平台管理系统填报每年度工作总结并自评。

3.每年2月28日前,县级科技管理部门完成年度工作总结审核打分,并结合实际工作,对各位科技特派员进行满意度评价打分,年度市级科技特派员考核等次建议汇总表报送市科技局。

4.市科技局于每年3月底前完成市级科技特派员考核工作并公布年度考核结果。

五、考核等次

考核等次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次。建立科技特派员选认、选派“能上能下”动态管理机制,考核优秀比例不超过科技特派员总数的20%,原则上每年不合格人数比例不低于5%。

六、考核结果的运用

1.考核优秀的科技特派员申报的科技计划项目以及后补助项目,优先给予立项支持,优先推荐为省“优秀科技特派员”、市“十佳科技特派员”等先进典型人选。

2.2023、2024年度考核不合格的科技特派员,两年内不再推荐申报各级科技特派员、不再推荐申报各类科技计划项目(包含担任项目组成员的项目)。尚未下达的工作经费不予下达,已下达经费剩余部分,由市科技局予以收回。收回资金统筹用于考核优秀的科技特派员申报科技计划项目。

3.考核结果以书面形式反馈给科技特派员派出单位,作为科技人员年度考核的参考。

七、其他事项

团队、法人科技特派员考核可参照本通知执行。

 

附件:1.2023-2024年度市级科技特派员年度考核表

2.市级科技特派员服务单位满意度评价打分表

3.2023(2024)年度市级科技特派员考核等次建议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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