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为了获得更好的用户体验,请使用火狐、谷歌、360浏览器极速模式或IE8及以上版本的浏览器
APP下载
欢迎光临,请  登录  |  注册
尊敬的,欢迎光临!  [会员中心]    [退出登录]
成果
成果 专家 院校 需求 政策
政策指南针首页
政策库
政策速配
游客体验区
统计

政策时效: 不限 未开始 申报中 已过期

发布时间 申报时间

  • 2019年福建省众创空间

    获得相关政策支持。

    申报时间:2019/07/11 ~ 2019/08/25 发布时间:2019/7/11 0:00:00

  • 2019年福建省智能制造试点示范企业与样板工厂(车间)项目认定

    对首次获省级智能制造试点示范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20万元。

    申报时间:2019/07/05 ~ 2019/08/10 发布时间:2019/7/5 0:00:00

  • 2019年度第二批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重点新产品征集

    获得相关政策支持。

    申报时间:2019/07/22 ~ 2019/07/26 发布时间:2019/6/28 0:00:00

  •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可再生能源与氢能技术”等重点专项2019年度项目

    获得相关项目资金支持。

    申报时间:2019/06/25 ~ 2019/08/06 发布时间:2019/6/25 0:00:00

  •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蓝色粮仓科技创新”等重点专项2019 年度项目

    获得相关项目资金支持。

    申报时间:2019/06/25 ~ 2019/07/15 发布时间:2019/6/25 0:00:00

  •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合成生物学”等重点专项2019年度项目

    获得相关项目资金支持。

    申报时间:2019/06/25 ~ 2019/08/04 发布时间:2019/6/25 0:00:00

  • 2019年省级节能循环经济项目

    (一)节能技改重点项目:根据项目核定的年节能量,按照每吨标准煤5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奖励,每个项目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二)节能循环经济重点示范:项目新增投资额1000万元(含)以上3000万元以下的,给予10万元一次性奖励;3000万元(含)以上1亿元以下的,给予20万元一次性奖励;1亿元及以上的,给予30万元一次性奖励。   (三)绿色制造体系创建示范单位:省级循环经济示范企业给予25万元一次性奖励,国家级循环经济示范企业给予35万元一次性奖励;省级循环经济示范园区给予40万元一次性奖励,国家级循环经济示范企业给予80万元一次性奖励;能效领跑者、水效领跑者所在单位,省级的给予20万元一次性奖励,国家级的给予30万元一次性奖励;评为省级节水型示范企业给予10万元一次性奖励,评为省级节水型达标企业给予5万元一次性奖励。 (四)促进尾矿库资源综合利用。加强宣传,引导鼓励尾矿库企业发展循环经济,加强对尾砂“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的综合利用,削减尾砂总量。对尾矿库企业资源综合利用效果好的,优先给予节能循环经济重点示范项目支持。 (五)节能循环经济基础能力建设。支持节能统计、监测、考核体系建设;开展能耗在线监测系统市级平台建设、推动重点用能单位能源管理体系建设;开展节能循环经济项目评审,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节能监察,能源审计及能效对标活动,清洁生产审核,新产品新技术推广(应用)等工作;开展节能循环经济宣传、培训及表彰等活动;支持、鼓励第三方节能服务单位为企业节能和发展循环经济提供有偿服务,开展节能循环经济诊断,实施节能循环经济工程。具体资金安排根据项目实施情况另行规定。

    申报时间:2019/06/20 ~ 2019/07/23 发布时间:2019/6/20 0:00:00

  • 2019年高水平科技研发创新平台补助经费申请工作

    申报时间:2019/06/14 ~ 2019/08/10 发布时间:2019/6/14 0:00:00

  • 2019年度国家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

    申报时间:2019/06/06 ~ 2019/06/25 发布时间:2019/6/6 0:00:00

  • 2019年度省级高新技术企业备案

    企业入库当年,根据企业拥有知识产权、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同期销售总额的比例、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企业同期总收入的比例和企业创新能力评价等情况分档予以奖励,最低20万元,最高不超过200万元。

    申报时间:2019/06/03 ~ 2019/08/23 发布时间:2019/6/3 0:00:00

  • 2019年省级促进商贸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

      (一)家政服务业   1.引进企业主体奖励。对经营满一年且年经营规模达1000万元以上(2018年7月1日前注册,年经营规模为2018年7月1日至2019年6月30日期间的营业额,下同)的新引进福建省外家政服务品牌企业(以2015年国家人社部公布认定的全国百强家庭服务企业为准),按营业额5‰给予奖励,奖励总额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2.商业保险补助。对来自国家级和省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老区、苏区的员工购买家政综合险等商业保险的家政服务企业(员工应为从事家庭保洁、母婴护理、家庭成员照料陪护或含居家养老的服务员,下同),按缴纳保费的40%补助。   3.企业扩大规模、连锁经营补助。对年经营规模达1000万元以上、省内(不含厦门)净新增门店3家及以上且每家使用面积在25平方米及以上的家政服务企业,给予每家新增门店5万元一次性补助,每家企业补助资金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4.标准化和规范化奖励。对被认定列入家政服务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地方标准的牵头起草单位,给予不超过10万元一次性奖励。   5.提升家政服务业管理和服务水平补助。对年经营规模达1000万元以上,且新增10名及以上具有高级职业资格的家政服务员的家政服务企业,给予企业一次性补助10万元。   6.示范性家政服务站奖励。依据福建省创建示范性家政服务站领导小组《关于公布2018年福建省示范性家政服务站复核验收通过名单的通知》(闽商务〔2019〕62号),对经各地市验收达标并经省创建示范性家政服务站领导小组研究通过的示范性家政服务站给予每个5万元奖励。   (二)餐饮业   支持各地根据《福建省美食街(城)创建评审办法(试行)》(闽商务服务业〔2015〕28号),积极创建和申报福建省美食街(城)。对经福建省美食街(城)创建评审办公室评选认定的福建省美食街(城)每个给予最高30万元一次性奖励。

    申报时间:2019/06/03 ~ 2019/07/20 发布时间:2019/6/3 0:00:00

  • 2019年福建省数字经济发展专项资金平台经济项目

    项目已投资1000—2000万元(含)的,省数字经济发展专项资金安排补助不超过200万元;项目已投资2000—3000万元(含)的,省数字经济发展专项资金安排补助不超过300万元;项目已投资3000万元以上的,省数字经济发展专项资金安排补助不超过500万元。对产业带动性强、发展潜力大的平台企业,采取“一企一策”“一事一议”等方式重点扶持。

    申报时间:2019/05/21 ~ 2019/06/30 发布时间:2019/5/21 0:00:00

  • 第四批省服务型制造公共服务平台

    对列为福建省服务型制造公共服务平台的,经信部门会同财政部门给予一次性50万元奖励。

    申报时间:2019/05/20 ~ 2019/06/20 发布时间:2019/5/20 0:00:00

  • 2019年国家技术创新示范企业

    最高奖励五百万元。

    申报时间:2019/05/17 ~ 2019/05/28 发布时间:2019/5/17 0:00:00

  • 福建省第三批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产品)

    对列入省级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产品)的一次性给予50万元奖励。

    申报时间:2019/05/10 ~ 2019/06/30 发布时间:2019/5/10 0:00:00

上一页1 2 3 4 5 6 7 8 9 下一页 到第

龙岩市科技创新服务平台

福建省龙岩市龙岩大道1号市行政办公中心

联系方式:0597-2601001,400-649-1633

|    关于我们    |    帮助中心    |

Copyright © 2019 龙岩市科技开发与科技特派员服务中心 版权所有

闽ICP备20015298号-1

闽公网安备 3508020235110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