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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发布2019年度龙岩市奇迈科技创新基金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9-07-22       发布单位:龙岩市科学技术局

龙科发〔2019〕2号


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推进创新型城市建设,我局制定了2019年度龙岩市奇迈科技创新基金项目申报指南予以发布,请按指南要求做好项目申报、推荐工作。

  一、奇迈基金项目资助模式和管理模式

  (一)资助模式:认同《龙岩市奇迈科技创新基金管理办法(试行)》和《龙岩市奇迈科技创新基金项目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并同意按奇迈基金项目联合资助协议参与奇迈基金的企业,可以申报奇迈基金项目。奇迈基金采取认缴制,市科技局、龙岩学院和企业各出资三分之一(以下称三三制),认缴资金根据项目资金使用计划在项目立项后认缴到位。

  (二)管理模式:奇迈基金项目的管理根据《龙岩市奇迈科技创新基金管理办法(试行)》及《龙岩市奇迈科技创新基金项目管理实施细则(试行)》文件执行,奇迈基金项目由企业提出申请,并以龙岩学院二级学院作为项目承担单位实施,由龙岩学院、企业联合省内外科研院所、高等院校组织课题组开展技术攻关。奇迈基金项目结题、验收等具体管理办法制定生效前,参照市级科技项目有关规定进行管理。

  二、申报基本要求

  (一)项目申请者应为龙岩市辖区内注册的企业,企业经营状况良好,优先支持有效期内省级以上的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小巨人领军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申报奇迈基金项目;

  (二)项目资金用于支持企业提出的科技创新和技术攻关项目;

  (三)项目目标任务应明确具体,体现项目创新性,技术指标应量化可考核,形成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科技成果;

  (四)具有消化、吸收、转化项目成果必备的人才条件和基本技术装备和设施,优先支持具有省级新型研发机构、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省级以上科技创新平台的企业申报奇迈基金项目;企业年度R&D投入占主营业务收入应不低于2.5%(纳入2018年度R&D统计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大中型服务业企业和特、一级总承包,一级专业承包建筑业企业以国家统计局统计联网直报平台企业一套表查询填报为准,无需提供佐证材料;有效期内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无需要另外提供佐证材料,但不参与火炬计划年度统计的取消申报资格;其它企业应提供企业研发投入明细表或相关审计报告作为佐证材料;

  (五)项目负责人在项目结束时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0周岁;

  (六)具有良好的资信记录,项目申请企业、项目承担单位、项目负责人和企业法人不得有到期未结题的省、市科技计划项目和龙岩市奇迈科技创新基金项目,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

  (七)项目申请企业和龙岩学院实施单位应根据“风险共担”原则,就项目实施过程中所存在的风险、知识产权等内容进行约定,并设定相应的技术目标、技术路线、风险和知识产权等条款,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和相关违约责任;

  (八)项目资金(含企业认缴出资)将足额拨付龙岩学院,项目申请企业和龙岩学院不得就项目资金分配给企业进行约定。项目资金仅用于龙岩学院及其联合的省内外科研院所、高等院校组织的课题组开展技术攻关所需费用,其中用于市外科研院所、高等院校经费比例原则上不超过项目总经费的40%。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涉及到须企业提供人员、劳务、材料、试验、设备等的,费用由企业另行承担;

  (九)申请企业须在项目立项后的指定期限内签订联合资助协议,并在指定期限内将资金拨付到奇迈基金专用存款账户,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十)由单个企业申请的奇迈创新项目每项经费原则上不超过30万元,由多家企业联合申请(应确定牵头申报单位)的奇迈联合项目每项经费原则上不超过60万元;

  (十一)申报项目实施期一般不超过两年。

  三、重点支持领域

  重点资助我市有色金属、机械装备、文旅康养、新材料新能源、特色现代农业、数字产业等重点产业领域。

  四、申报、推荐时间安排表

  (一)网上申报流程为:

  申报单位登录龙岩市科技计划项目信息管理系统(/)──申报管理──增加项目申请书──选择“奇迈基金项目”类型──填报申请书(推荐单位选择龙岩学院)──上传相关附件。

  其中,工业类项目在奇迈基金项目类型中选择“工业类奇迈创新项目”或“工业类奇迈联合项目”,农业、生物医药、生态环境治理、社会事业类项目在奇迈基金项目类型中选择“农社类奇迈创新项目”或“农社类奇迈联合项目”。

  (二)申请书必要附件

  1.未纳入2018年度R&D统计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大中型服务业企业和特、一级总承包,一级专业承包建筑业企业,并且不属于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的,需提供企业研发投入明细表或相关审计报告。

  2.申报企业与龙岩学院实施单位之间就双方权利义务和相关违约责任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合作协议(包括对实施过程中所存在的风险、知识产权归属等内容进行约定等);

  3.申报企业同意按约定将企业认缴资金打入奇迈基金账户承诺书;

  4.有合作单位的,应提供合作协议,合作协议应包括研究开发内容及分工、知识产权权属、经费筹措及资助经费分配。

  (四)申报说明

  根据奇迈基金项目长年征集、随时申报、定期审核要求2019年度奇迈基金项目采取长期申报的方式,企业可全年申报,龙岩学院应及时受理项目进行形式审查,并于每季度结束后10天内完成上一季度企业提交项目的网上审查推荐,并将推荐项目的推荐函、项目汇总表、形式审查结果各一式3份寄送至市科技局发展规划与资源配置科。申报单位应认真对照申报条件提交申请书及相关附件,推荐单位应做好项目的推荐审核工作,已推荐项目形式审核未通过的,不再补充材料,进入评审未通过的项目,原则上不得重复申报。

  项目立项后的实施管理机构为龙岩学院,项目承担单位为项目对应的龙岩学院二级学院。

  五、资金支持方式

  (一)资助金额确定:根据“三三制”原则及项目申报评审确定龙岩学院、市科技局和申报项目企业各方出资额,并在规定时间内打入基金账户。

  (二)资金拨付方式:资助经费采取分批拨付的方式。项目立项及企业认缴资金到位后,拨付资助经费的70%,项目通过中期检查合格后,拨付资助经费的30%。如遇项目终止,项目剩余资金按原出资比例,属于参与企业出资部分,退还参与企业;属于市科技局和龙岩学院出资部分,留存于奇迈基金,用于抵扣新增奇迈基金项目出资额。

  六、联系咨询方式

  发展规划与资源配置科:3220518

  高新与工业发展科:3220531

  农村与社会发展科:3220923

  2019年奇迈科技创新基金项目申报代码表

  业务科室

  项目类别

  代码

  高新科

  工业类奇迈创新项目

  2019QMG01

  高新科

  工业类奇迈联合项目

  2019QMG02

  农社科

  农社类奇迈创新项目

  2019QMN01

  农社科

  农社类奇迈联合项目

  2019QMN02

龙岩市科学技术局

2019年7月11日

附件1:2019年度企业申报奇迈基金项目自查表.doc

附件2:企业研发经费投入结构明细表.doc

龙岩市科技创新服务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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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0597-2601001,400-649-16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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