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布日期:2019-08-27 发布单位:龙岩市科学技术局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龙岩市深入推行科技特派员制度实施办法》(龙政综〔2018〕212号),建立科技特派员工作长效机制,推动农村科技创新创业和精准扶贫,根据《龙岩市科技特派员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龙财教〔2019〕24号)有关规定,现将2019年度市级科技特派员后补助项目申报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型
2019年度市级科技特派员后补助项目采用以奖代补的补助方式。支持由市级科技特派员创办、领办经济实体,或与经济实体已开展实质性技术合作及专利成果转化的项目。每个项目申请经费为10万元。
二、申报条件
(一)项目牵头申报单位为市级科技特派员服务单位,必须是在我市具有法人资格并具备科研开发能力和条件的企事业单位,所申请的项目须在其经营业务范围之内,不得有到期未验收的省、市科技计划项目。
(二)项目负责人应为我市认定的2019-2020年度市级科技特派员,不得有到期未验收的省、市科技计划项目。
(三)申报项目应是科技特派员与服务单位开展合作以来已经取得阶段性成效的技术开发或专利成果转化项目。
(四)核心技术已获得市级财政资助的项目原则上不得重复申请补助。
(五)项目牵头申报单位和项目负责人不得是失信被执行人。项目申报单位及项目负责人应保证所提供申报项目信息的真实性,并对信息虚假导致的后果承担责任。
三、附件材料
(一)必要附件
1.企业(包括专业合作社)法人营业执照;
2.上年度财务报表(含主营收入、研发投入);
3.项目已投资情况说明;
4.项目实施成效证明文件,可包括但不限于:测产报告、检测报告、评价证明、销售佐证、推广应用证明、合作协议等;
5.核心技术是否获市级财政资助情况说明(上传申请书其他附件中);
6、科研项目诚信承诺书。
(二)或有附件
1.企业相应的生产资质证明:生产许可证、行业准入证书等;
2.技术成果证明:生物新品种、农药、兽药、疫苗、肥料等登记证,专利授权(软件著作权)证书,主持或参与制定国家、行业、省级技术标准,样机检测报告其他证明文件。
四、申报推荐数
各县(市、区)工信科技局、龙岩经济技术开发区(龙岩高新区)科技局为项目推荐单位。各县(市、区)工信科技局推荐项目数量原则上不超过当地乡镇(街道)数的30%,龙岩经济技术开发区(龙岩高新区)科技局推荐数不超过2项。
五、申报、推荐时间与流程
(一)申报单位申报项目截止时间为2019年9月20日,推荐单位推荐项目截止时间为2019年10月20日。
(二)项目申报实行网上申报方式。申报单位注册登录龙岩市科技计划项目信息管理系统( )网上填报提交申报材料。网上申报流程为:申报单位注册登录龙岩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信息系统( )─项目申报─增加项目申请书─选择“科技特派员后补助项目”及对应指南代码─填报申请书─上传附件。
(三)各推荐部门对本辖区申报项目的真实性进行核实后,通过“市级项目推荐流程”进行内部审核,上传项目现场调研核实意见表(详见附件),并进行网上推荐。
(四)由推荐单位对推荐项目在本地区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项目名称、申报单位、科技特派员姓名、科技特派员派出单位名称、项目成效及推广应用情况、申请补助经费等。凡存在异议的项目,在异议未妥善处理之前,不予推荐。
六、项目立项
(一)市科技局将会同市财政局对申请项目组织专家进行评审。对专家评审通过项目将抽取20%进行现场核查。
(二)项目立项后,根据《龙岩市科技特派员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龙财教〔2019〕24号)规定,资助经费按5:5比例由市与县(市、区)共同承担。
(三)科技特派员后补助项目不需签订科技计划项目任务书,补助经费由承担单位统筹安排使用于科技特派员项目。承担单位应严格执行财务规章制度和会计核算办法,并
主动接受财政、审计等部门的监督检查。
七、联系咨询方式
联系科室:市科技局农村与社会发展科
联系人:游小城、叶绿
联系电话:0597-3220923、3220533
联系地址:龙岩行政中心北五楼572
2019年市级科技特派员后补助项目申报代码表
业务科室
计划类别
指南代码
农村与社会发展科
科技特派员后补助项目
2019KTP01
龙岩市科学技术局
2019年8月26日
(此件主动公开)
龙岩市科技创新服务平台
福建省龙岩市龙岩大道1号市行政办公中心
联系方式:0597-2601001,400-649-16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