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为了获得更好的用户体验,请使用火狐、谷歌、360浏览器极速模式或IE8及以上版本的浏览器
APP下载
欢迎光临,请  登录  |  注册
尊敬的,欢迎光临!  [会员中心]    [退出登录]
成果
成果 专家 院校 需求 政策
当前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  福建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创新型产业集群评价推荐工作的通知

福建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创新型产业集群评价推荐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2-07       发布单位:福建省科学技术厅

各设区市科技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经济发展局:

  为贯彻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发展现代产业体系,根据《创新型产业集群试点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13〕230号)的原则,落实《关于深入推进创新型产业集群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国科火字〔2020〕85号),科技部火炬中心决定开展2021年创新型产业集群评价推荐工作。现将评价推荐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依照《创新型产业集群评价指引(试行)》(国科火字〔2020〕183号)(下称《指引》)开展2021年创新型产业集群评价推荐工作。主要以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为集群建设单位,按“一区一主导产业集群”的原则建设创新型产业集群。推荐纳入评价管理的集群应符合《指引》关于评价对象的要求。

  二、依照《指引》关于评价管理的要求,推荐材料包括:1.设区市(含平潭综合实验区)科技主管部门审核推荐函2.创新型产业集群评价申请表(附件1)3.创新型产业集群发展规划(2021-2023)提纲(附件2)

  三、我省已纳入评价管理的创新型产业集群试点及试点(培育)(附件3),填报“创新型产业集群评价推荐复核申请表”(附件4),经省科技厅复核同意,无须再次申请。但依据《指引》要求需调整集群名称或产业领域的,可提出再次申请并在推荐材料中予以注明。四、推荐材料一式四份(另附电子版光盘二份),于2021年3月10日前寄至省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中心,逾期不予受理。五、推荐科技部火炬中心进入专家审议的材料,审议中如需申请单位答辩或补充说明的,将另行通知。

  联系人:汪 成    联系电话:0591-87808097

  电子信箱:cxzj@kjt.fujian.gov.cn

  通信地址:福州市湖东路7号  邮政编码:350021

  附件:1.创新型产业集群评价申请表

  2.创新型产业集群发展规划(2021-2023)提纲

  3.创新型产业集群名单(福建省)

  4.创新型产业集群评价推荐复核申请表

  福建省科学技术厅

  2021年2月5日

附件1:附件.doc

龙岩市科技创新服务平台

福建省龙岩市龙岩大道1号市行政办公中心

联系方式:0597-2601001,400-649-1633

|    关于我们    |    帮助中心    |

Copyright © 2019 龙岩市科技开发与科技特派员服务中心 版权所有

闽ICP备20015298号-1

闽公网安备 3508020235110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