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1-05-26 发布单位:福建省科学技术厅
有关单位:
为指导和帮助我省企业更好了解企业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特别是宣传辅导今年3月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完善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13号),确保全省所有制造业规上企业充分享受激励创新税收优惠政策红利,省科技厅联合省税务局共同开展企业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线上辅导,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单位
主办单位:福建省科学技术厅 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
承办单位:福建海峡技术转移中心
二、辅导时间
时间:5月31日(星期一)上午9点-12点
网络直播间地址:
三、辅导内容
1.企业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
2.企业所得税申报表的填报;
3.研发费用的核算与归集;
4.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异议研发项目鉴定;
5.技术合同登记实务。
四、辅导对象
省内制造业规上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等企业分管科研(财务)负责人和财务主办人员,各市(县、区)科技部门、平潭综合实验区经济发展局从事企业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工作人员等。
五、联系方式
(一)福建海峡技术转移中心
联 系 人:兰春伟
联系电话:0591-88157939
(二)省科技厅规划与政策处
联 系 人:彭林芳
联系电话:0591-87305039
附件:企业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辅导课程安排
福建省科学技术厅
2021年5月26日
龙岩市科技创新服务平台
福建省龙岩市龙岩大道1号市行政办公中心
联系方式:0597-2601001,400-649-16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