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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岩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开展“扰企”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7-21       发布单位:龙岩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各县(市、区)工科局、龙岩经开区(龙岩高新区)经发局,各科室(所属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减轻企业负担的决策部署,扎实推动“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根据省工信厅《关于开展“扰企”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闽工信函法规[2021]330号)文件精神,现就开展“扰企”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清理范围

  本次清理主要针对2021年6月30日前制定且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包括:

  (一)本单位制定的规范性文件;

  (二)本单位与其他部门联合发文,以本单位名义发布的规范性文件。

  二、清理內容

  按照“谁制定、谁清理”原则,对含有以下内容的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

  (一)无依据对企业实施监督检查;

  (二)违法创设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行政权力;

  (三)违法限制或剥夺企业合法权利或增加其义务;

  (四)收取非目录清单内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政府定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保证金;

  (五)随意要求企业定期报送各类报表、材料等;

  (六)影响企业经营发展,与市场公平竞争、减轻企业负担、优化营商环境不相适应的内容。

  三、工作要求

  (一)请各单位按照本通知要求,认真梳理已制定出台的各项规范性文件,做到“不遗漏、不放过”。对存在清理内容的规范性文件,要立即进行修订或废止,根据清理情况认真填写《“扰企”规范性文件清理情况表》(见附件),于7月26日前报送局行政审批科(政策法规科)。

  (二)各单位在后续制定规范性文件及各项政策、制度时务必认真对照本通知第二点内容,不得出现“扰企”和增加企业负担的事项,切实做到依法行政。

  联系人:邓永峰电话:0597-3293252、2600050(传真)

  邮箱:lyjxzcfgk@126.com

  龙岩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1年7月19日

附件1:“扰企”规范性文件清理情况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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