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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开展2021年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向社会开放服务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7-28       发布单位:福建省科学技术厅

各入网单位:

  根据年度工作安排,现就开展2021年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以下简称科研设施仪器)向社会开放服务绩效评价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价对象

  2020年1月1日前加入省大型科研设施仪器网络管理服务平台(以下简称省大仪服务平台),原值30万元及以上的科研设施仪器及其所属管理单位(以下简称仪器管理单位)。其中,按照法规或者强制性标准要求必须开展的,用于强制检测和法定检测,以及专用于产品生产检测或商业检测服务的仪器设备,不纳入绩效评价范围。

  二、评价期间

  2020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三、评价内容及方法

  依据《福建省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向社会开放服务绩效评价暂行办法》(闽科财〔2016〕8号)精神,围绕运行使用、开放共享、服务创新、组织管理等方面,采取定性分析与定量计算相结合的办法进行(评价内容及指标见附件1)。

  四、评价结果应用

  根据评价结果,对评价等次为较好及以上的仪器管理单位和科研设施仪器择优给予运行费奖励补助。

  五、其它

  1.参评单位要认真准备相关材料,于2021年9月20日前,提交《绩效评价申报表》(附件2)纸质版一式1份,《绩效评价汇总表》《仪器评价汇总表》(附件3)电子版至省测试技术研究所,逾期不予受理。

  申报表格可从省大仪服务平台下载/,邮箱地址为fjdy@fjitt.com。

  2.参评单位要加强对报送材料的审核把关,保存对外开放服务相关资料(包括服务协议、发票或其复印件等),以便抽查核实。

  3.本次评价考核具体工作由省科技厅直属单位省测试技术研究所承担,申报事宜可咨询省测试所张丽华、苏勤,联系电话:0591-87819690,4008965086;省科技厅基础研究处陈杭、曾红月,联系电话:0591-83517092,87881590。

  福建省科学技术厅

  2021年7月28日

附件1:通知全文.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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