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1-10-09 发布单位:龙岩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按照《龙岩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龙岩市“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龙政办电)〔2020〕13号要求和《龙岩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福建省“十四五”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规划》《龙岩市“十四五”工业发展专项规划》精神,市工信局牵头编制形成《龙岩市“十四五”有色金属产业发展规划》(初定稿),为广泛征求社会公众意见建议,现予以公示。
一、公示内容:《龙岩市“十四五”有色金属产业发展规划》(初定稿)(附件)
二、公示时间:2021年10月9日至2021年11月7日(公开征求意见时间为三十天)。
三、意见建议受理:公示期间,欢迎单位或者个人提出意见建议,但必须提供相关纸质材料。单位提出的,应在意见建议材料上加盖公章并注明联系方式;个人提出的,需写明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签署真实姓名。逾期提出或者不符合要求的意见建议不予受理,意见建议采信情况于受理5日内反馈相关联系人。
四、联系方式:
地址:龙岩市龙岩大道一号市行政办公中心五楼556室;电话:2999095(上班时间);传真:2999190。
龙岩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1年10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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