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布日期:2021-11-03 发布单位:龙岩市科学技术局
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推动产学研用深度融合,建设高水平创新型城市,我局制定了2021年度龙岩市奇迈科技创新基金项目申报指南予以发布,请按指南要求做好项目申报、推荐工作。
一、奇迈基金项目资助模式和管理模式
(一)资助模式:认同《龙岩市奇迈科技创新基金管理办法(试行)》和《龙岩市奇迈科技创新基金项目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并同意按奇迈基金项目联合资助协议参与奇迈基金的企业,可以申报奇迈基金项目。奇迈基金采取认缴制,市科技局、龙岩学院和企业各出资三分之一(以下称三三制),认缴资金根据项目资金使用计划在项目立项后认缴到位。
(二)管理模式:奇迈基金项目的管理根据《龙岩市奇迈科技创新基金管理办法(试行)》及《龙岩市奇迈科技创新基金项目管理实施细则(试行)》文件执行,奇迈基金项目由企业提出申请,并以龙岩学院二级学院作为项目承担单位实施,由龙岩学院、企业联合省内外科研院所、高等院校组织课题组开展技术攻关。奇迈基金项目结题、验收等具体管理办法制定生效前,参照市级科技项目有关规定进行管理。
二、申报基本要求
(一)项目申请者应为龙岩市辖区内注册的企业,企业经营状况良好,优先支持有效期内省级以上的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小巨人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申报奇迈基金项目;
(二)具有良好的资信记录,截止2021年11月15日项目申请企业、项目承担单位、项目负责人和企业法人不得有到期未结题的国家、省、市科技计划项目和龙岩市奇迈科技创新基金项目,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
(三)项目资金用于支持企业提出的科技创新和技术攻关项目;
(四)项目目标任务应明确具体,体现项目创新性,技术指标应量化可考核,形成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科技成果;
(五)具有消化、吸收、转化项目成果必备的人才条件和基本技术装备和设施,优先支持具有省级新型研发机构、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省级以上科技创新平台的企业申报奇迈基金项目;企业2020年度R&D投入占营业收入应不低于2.5%(纳入2020年度R&D统计报表制度的企业,以统计局查询为准,无需提供佐证材料;其它企业属国家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的以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库查询为准,无需另外提供佐证材料,不属于国家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的,应提供企业研发投入明细表或相关审计报告作为佐证材料);
(六)项目负责人在项目结束时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0周岁;
(七)项目申请企业和龙岩学院实施单位应根据“风险共担”原则,就项目实施过程中所存在的风险、知识产权等内容进行约定,并在协议中设定相应的技术目标、技术路线、风险和知识产权等条款,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和相关违约责任;
(八)项目资金(含企业认缴出资)将通过市科技局足额拨付龙岩学院,项目申请企业和龙岩学院不得就项目资金分配给企业进行约定。项目资金仅用于龙岩学院及其联合的省内外科研院所、高等院校组织的课题组开展技术攻关所需费用,其中用于市外科研院所、高等院校经费比例原则上不超过项目总经费的40%。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涉及到须企业提供人员、劳务、材料、试验、设备等的,费用由企业另行承担;
(九)申请企业须在项目立项后的指定期限内签订联合资助协议,并在指定期限内将资金拨付到奇迈基金专用存款账户,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十)由单个企业申请的奇迈创新项目每项经费一般为15万元,最高不超过30万元,由多家企业联合申请(应确定牵头申报单位)的奇迈联合项目每项经费一般为30万元,最高不超过60万元。申请经费额度不超过项目申请单位和龙岩学院实施单位签订的协议金额。
(十一)申报项目实施期一般不超过三年。
三、重点支持领域
重点资助我市有色金属、机械装备、文旅康养、建筑业、新材料新能源、特色现代农业、数字产业等重点产业领域。
四、申报、推荐时间安排表
(一)网上申报流程
申报单位登录龙岩市科技计划项目信息管理系统(进入省项目系统/选择龙岩市科技计划项目)──申报管理──增加项目申请书──选择“奇迈基金项目”类型──填报申请书(推荐单位选择龙岩学院)──上传相关附件。
其中,工业类项目在奇迈基金项目类型中选择“工业类奇迈创新项目”或“工业类奇迈联合项目”,农业、生物医药、生态环境治理、社会事业类项目在奇迈基金项目类型中选择“农社类奇迈创新项目”或“农社类奇迈联合项目”。
(二)申请书必要附件
1.未纳入2020年度R&D统计报表制度的企业和不属于国家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的,应提供企业研发投入明细表或相关审计报告,以上材料经签字盖章扫描上传;
2.申报企业与龙岩学院实施单位之间就双方权利义务和相关违约责任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合作协议(包括对实施过程中所存在的风险、知识产权归属等内容进行约定等);
3.申报企业同意按约定将企业认缴资金打入奇迈基金账户承诺书;
4.有合作单位的,应提供合作协议,合作协议应包括研究开发内容及分工、知识产权权属、经费筹措及资助经费分配。
(三)申报、推荐时间说明
申报截止时间为11月15日(18:00),到时系统将自动关闭,申报单位未按时提交申请书的,申报截止时间后将不能提交。
龙岩学院受理、推荐时间为2021年11月16日至11月18日,推荐期内项目可返回修改。推荐期结束后将推荐项目的推荐函、项目汇总表、形式审查结果各一式2份寄送至市科技局发展规划与资源配置科。申报单位应认真对照申报条件提交申请书及相关附件,推荐单位应做好项目的推荐审核工作,已推荐项目形式审核未通过的,不再补充材料,进入评审未通过的项目,原则上不得重复申报。
项目立项后的实施管理机构为龙岩学院,项目承担单位为项目对应的龙岩学院二级学院。
五、资金支持方式
(一)资助金额确定:根据“三三制”原则及项目申报评审确定龙岩学院、市科技局和申报项目企业各方出资额,并在规定时间内打入基金账户。
(二)资金拨付方式:资助经费采取分批拨付的方式。项目立项及企业认缴资金到位后,拨付资助经费的70%,项目通过中期检查合格后,拨付资助经费的30%。如遇项目中止,项目剩余资金按原出资比例,属于参与企业出资部分,退还参与企业;属于市科技局和龙岩学院出资部分,留存于奇迈基金,用于抵扣新增奇迈基金项目出资额。
六、联系咨询方式
项目申报业务咨询:高新与工业发展科:3220531
农村与社会发展科:3220923
项目申报系统咨询:发展规划与资源配置科:3220518
业务科室 | 项目类别 | 代码 |
高新科 | 工业类奇迈创新项目 | 2021QMG01 |
高新科 | 工业类奇迈联合项目 | 2021QMG02 |
农社科 | 农社类奇迈创新项目 | 2021QMN01 |
农社科 | 农社类奇迈联合项目 | 2021QMN02 |
龙岩市科学技术局
2021年11月2日
龙岩市科技创新服务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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