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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岩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开展2021年省科技项目随机抽查工作计划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11-10       发布单位:龙岩市科学技术局

各县(市、区)工信科技局、龙岩高新区科技局,局机关各科室、相关直属单位:

  根据《福建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印发2021年科技项目随机抽查工作计划的通知》(闽科监函〔2021〕41号)要求,现制定龙岩市科技局2021年省科技项目随机抽查工作计划。具体通知如下:

  一、抽查内容

  (一)立项满1年的省科技计划在研项目:项目承担单位的项目组织管理责任落实情况;任务书规定的科研进度完成情况;项目资金的到位、管理和使用情况。

  (二)2021年度已验收结题项目:项目验收时间是否符合规定;项目验收程序和组织工作是否符合规定;项目验收材料是否完整;任务书规定的任务是否完成;项目资金的使用和管理是否符合规定;项目验收结果的运用是否按规定执行。

  (三)省重点实验室:学科类重点实验室三年考核评估报告内容真实性,省企业重点实验室检查是否符合《福建省重点实验室管理实施细则》第九条规定的申报基本条件。

  (四)科技特派员工作:行政村科技特派员选派、科技特派员作用及成效、村组织及农户对科技特派员的满意度;科技特派员后补助项目申报的成效说明的真实性。

  二、检查时间与数量

  (一)检查时间:2021年11月15日--30日。

  (二)检查对象:在研项目2项、已完成委托验收的项目5项、省企业重点实验室2项、科技特派员2项(含2021年后补助项目1项)。

  三、检查方式

  (一)发展规划科牵头组织省科技项目随机抽查工作的实施,负责科技计划项目、省企业重点实验室、科技特派员等具体项目和专家抽取工作,监督检查情况的汇总、整理、反馈、公示和处理等。各业务科室和有关单位应提供有关抽取对象项目材料并根据监督工作需要派员参加检查工作。

  (二)随机抽查不专门布置,不事先通知,直奔项目,直插现场,确保掌握第一手资料和项目客观真实情况。在研科技计划项目、省企业重点实验室、科技特派员采取实地检查方式;已验收结题项目采取材料集中审查方式。

  (三)随机抽查的每个项目都要形成《福建省科技厅科技项目随机抽查监督意见》(格式见附件2),检查人员和专家签字存档。

  四、抽取专家

  抽查工作按项目类别组成检查组,每个检查组由市科技局2名工作人员和根据专业需要在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的3名专家(2名技术专家、1名财务专家)组成。

  五、工作要求

  (一)各科室、相关直属单位要高度重视此次科技项目随机抽查工作,检查工作期间需注意保密纪律。请相关科室、直属单位于11月9日下午下班前将有关项目名录库、专家库汇总至发展规划科。

  (二)各检查组于12月1日前将填写的附件1和附件2表格(纸质版和电子版)各报一份至发展规划科以便汇总按时报送省科技厅监督处。

  (三)检查结束后,由发展规划科负责将抽查项目名单、抽查结果等信息在本局和省科技厅官网公布,并将检查结果及时录入国家“互联网+监管”系统。

  联系人:叶绿,3303590

  协同网邮箱:yelv@ly.fj.cn

  龙岩市科学技术局

  2021年11月8日

附件1:龙岩市科学技术局关于落实2021年省科技项目随机抽查工作方案的通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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