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布日期:2021-12-15 发布单位:福建省科学技术厅
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我省技术转移体系建设,根据《福建省技术转移机构管理办法》要求,省科技厅组织开展了省级技术转移机构的评估命名工作。经各有关部门推荐、形式审查、专家评审和公示等程序,确定“华侨大学厦门工程技术研究院”等38家单位为2021年省级技术转移机构(名单见附件1)。
各省级技术转移机构要积极发挥纽带作用,深入推进科技成果与技术要素市场的有效对接,积极促进区域、行业的创新成果在我省落地转化。
请各机构根据福建省技术转移机构标牌制作标准(附件2),自行制作标牌悬挂。
附件: 1. 2021年省级技术转移机构名单
2.福建省技术转移机构标牌制作标准
福建省科学技术厅
2021年12月13日
附件1:2通知及附件.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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