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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科学技术厅 中共福建省委宣传部 福建省科学技术协会关于举办2022年福建省科技活动周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04-26       发布单位:福建省科学技术厅

  各设区市科技局、党委宣传部、科协,平潭综合实验区经济发展局、党工委宣传部、科协,省直有关部门,有关高等院校、科研机构:

  2022年是党的二十大召开之年,是开启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新征程之年,是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科技进步法》实施开局之年。为广泛宣传科技创新成果,开展科学普及惠民活动,根据科技部、中央宣传部、中国科协《关于举办2022年全国科技活动周的通知》(国科发才〔2022〕69号)精神,省科技厅、省委宣传部、省科协将共同主办2022年福建省科技活动周(以下简称省科技活动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与主题

  (一)时间

  2022年5月21—28日

  (二)主题

  走进科技 你我同行

  二、主要内容

  (一)突出宣传科技政策法规和科技规划。突出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科技进步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普及法》《福建省科学技术普及条例》(以下简称《科技进步法》《科普法》《科普条例》),广泛宣传各项科技规划和政策。广泛宣传《科技进步法》《科普法》《科普条例》,对于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具有重大意义。开展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十四五”国家科技创新规划、福建省“十四五”科技创新发展专项规划等科技规划的政策宣传,广泛动员各方力量共同推动规划政策顺利实施,形成全社会共同推动科技规划政策落实的工作格局。

  (二)大力弘扬科学家精神。集中宣传科学家胸怀祖国、甘于奉献的高尚情怀,大力弘扬爱国精神和创新精神,积极讲述科技工作者追求真理、淡泊名利、勇攀高峰、敢为人先的创新故事,推动在全社会营造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社会风尚,激发广大科技工作者爱国奉献、自立自强的使命感和责任感。广泛组织青少年科技实践活动,大力培育青少年尊崇科学的人生价值观,激发青少年热衷科学探索的兴趣,培养青少年投身于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的远大志向。

  (三)展示科技创新成果。聚焦国家重大战略,积极利用科普方式,聚焦“双碳”、生物多样性保护等国家重大战略,通过实物或图片,展示科技创新重大成就,呈现新技术、新装备、新产品,展示国家、省重大科技专项成果、重大科研装置,凸显科技创新在支撑经济高质量发展方面的重要作用,加强疫情防控、科技安全等宣传教育内容,树立全社会理解和支持科技创新的正确导向,为科学研究和技术应用创造良好氛围,充分发挥科普对满足人民美好生活向往、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推动社会文明进步的基础支撑作用。

  (四)开展科技为民服务活动。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广泛开展科技为民服务系列活动。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乡村振兴、高质量发展的战略部署,面向基层群众开展各类科普活动和科技服务,通过开展科技扶贫、科技下乡、科普进社区、科普进校园等系列科普惠民活动,组织广大科技工作者和科普工作者,深入田间地头、厂矿企业、社区农村、中小学校开展形式多样的为民科普服务活动。

  三、主场活动

  2022年福建省科技活动周主场活动暨启动仪式在福州举办。届时,将组织有关单位、科技人才、外国专家等社会各界代表参加,展示我省重大科技创新成果等,加强科普宣传。

  四、有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地各部门要加强统筹协调和资源共享,紧扣主题,精心组织,把举办科技活动周作为宣传党中央关于科技自立自强战略部署、推进科技强国建设的一项重要任务来抓。各地方科技管理部门、党委宣传部门、科协组织要充分发挥各地科普工作联席会议的工作机制,统筹部署,密切配合,联合协作,集成资源,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和创造性,针对公众实际需求,在活动举办内容和形式上不断创新、办出特色。请于2022年5月14日前,填报《2022年福建省科技活动周重点项目备案表》和《2022年参与开放活动的科研机构和大学备案表》,同时附2张以往开展相关活动的照片(电子版,2M以上),一并报送省科技厅。

  (二)注重联动,加强宣传。各地要在地方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充分调动相关部门以及科协、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社会团体的积极性,发动广大科技工作者积极参与。举办活动要立足实际,注意节俭,讲求实效。要统筹考虑疫情形势,充分利用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现代信息技术,广泛采取直播、微视频、微动漫等方式开展线上活动,积极打造“永不落幕”的科技活动周。要突出发挥主流媒体和新媒体优势,加大对科技活动周的宣传报道力度,提升科技活动周在全社会的传播效果。

  (三)周密安排,确保安全。各地各部门要严格执行国家和属地疫情防控政策,周密制定疫情防控预案,合理控制各类活动规模,从严从紧落实疫情防控各项措施。切实提高安全意识,加强科技保密工作。各有关活动的主办单位和承办单位,要与当地公安、武警、消防、城管等部门通力合作,认真制定科技活动周的安全保卫方案及应急预案,确保活动举办安全有序。如届时疫情形势严峻,不宜组织实体展览、线下活动,将推迟科技活动周举办时间,待疫情形势好转后再行组织。

  (四)认真总结,及时反馈。各地各部门要认真制订活动方案,精心策划重点项目,配合科技部开展好重大示范活动。科技活动周结束后,各地各部门要对本届科技活动周的举办情况进行全面总结。各地科技部门牵头,会同党委宣传部、科协,形成2022年科技活动周总结报告、影像资料(照片2M以上,视频时长不超过3分钟),同时填报《2022年福建省科技活动周开展情况统计表》,于2022年6月18日前将上述材料纸质和电子版报送省科技厅。

  联系人:魏垚静 黄滢锋 周到

  地址:福州市湖东路7号4楼

  邮编:350003

  联系电话:0591-87871764、87834529、87833900

  电子邮箱:kepumail@kjt.fujian.gov.cn

  QQ群号:496517566

  附件:1.2022年福建省科技活动周重点项目备案表

  2.2022年参与开放活动的科研机构和大学备案表

  3.2022年福建省科技活动周开展情况统计表

  福建省科学技术厅 中共福建省委宣传部 福建省科学技术协会

  2022年4月24日

附件1:通知及附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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