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布日期:2022-09-20 发布单位:福建省科学技术厅
福建省农业科学院:
根据《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科学技术厅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福建省科技特派员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闽财教〔2020〕12号)和《福建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印发<福建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闽科计〔2019〕9号)等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将“稻田生态种养模式及关键技术示范推广”等2项科技特派员后补助项目经费下达你单位,具体项目经费及科目详见附件。
请按照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执行,专款专用,加强对经费的使用和监督管理。请做好绩效跟踪管理,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科学技术厅
2022年9月15日
附件1:2022年福建省科技特派员后补助项目计划与经费表(省级).xlsx
附件2:专项资金绩效目标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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