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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岩市科学技术局关于组织申报2022年度闽西南协同发展区科技特派员专项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10-24       发布单位:龙岩市科学技术局

各县(市、区)工信科技局、龙岩高新区(经开区)科技发展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新时代坚持和深化科技特派员制度的意见》(闽委办发〔2019〕62号)有关精神,为充分利用厦门市支持我市科技特派员工作专项资金,推进我市科技特派员工作再上新台阶,助力乡村振兴和产业转型升级,经研究,决定发布2022年闽西南协同发展区科技特派员专项申报指南,请按要求做好项目申报和推荐工作。

  一、申报项目类型

  本次申报的项目有:龙岩市农科所科技特派员工作站(定向)和龙岩市乡(镇)科技特派员工作站、龙岩市厦龙工程技术研究院科技特派员工作站(定向)和闽西南科技特派员协同创新项目、龙岩市科技特派员示范项目。

  二、定向项目申报单位和要求

序号

申报单位

项目

名称

指标要求

1

龙岩市农科所

龙岩市农科所科技特派员工作站

1.建设地点位于龙岩市农科所。

2.申报单位具有省、市、县科技特派员20名以上,有较强科技特派员服务能力。

3.重点建设龙岩市农科所综合实验室,占地面积400㎡。为科技特派员开展作物分子标记育种,作物种质资源精准鉴定及作物栽培生理生化,种质资源保存、脱毒及优质品种选育,甘薯、茶叶、中药材等特色作物精深加工研究工作提供场地和技术支撑。

2

龙岩市厦龙工程技术研究院

龙岩市厦龙工程技术研究院科技特派员工作站

1.建设地点位于龙岩高新区(经开区)。以龙岩市厦龙工程技术研究院为载体,联合厦门大学、集美大学、厦门理工学院等单位科技力量,共同组建“龙岩市CNC智能制造深加工及机床绿色再制造产业创新中心”

2.项目立足龙岩产业需求,充分发挥厦门高校、科研院所等省、市科技特派员作用,以高端装备制造、硬质合金材料、切削工具、绿色装备再制造和机械加工等五大领域为重点,研发制约高端数控机械深加工产业发展关键、共性难题,建立知识产权保护战略,开展对外合作与交流,探索科技成果商业化应用,为龙岩市智能制造及绿色深加工产业提供技术支撑和科技服务。

  三、其他项目申报要求

  (一)龙岩市乡(镇)科技特派员工作站

  牵头单位为乡(镇)人民政府。具体申报要求如下:

  1.通过完善科技特派员办公与培训场所及设备,制定科技特派员工作制度、服务指南,为科技特派员、新型职业农民、农业企业、合作社提供学习培训、创业指导、技术培训、交流对接等综合服务。

  2.每个乡(镇)科技特派员示范工作站选取当地有特色的产业,确定示范点2-4个,通过省市县三级科技特派员服务,开展先进技术示范及成果推广,推动乡村振兴和农民增产增收及产业发展。

  3.入驻和拟入驻的科技特派员达5名以上,支持团队、法人科技特派员入驻。

  4.具有100平方米以上科技特派员办公场所和必要的科研条件及相关配套设施,具备“互联网+”网络平台(线上平台),能够提供线上线下培训等相关服务。

  (二)闽西南科技特派员协同创新项目

  1.闽西南科技特派员协同创新项目

  牵头单位为在龙岩市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国有企业、市级及以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创新能力较强的工业企业。必须有合作单位,且为厦漳泉科研院所、高校。具体申报要求如下:

  围绕科技特派员助力我市乡村振兴和产业转型升级,依托厦漳泉丰富的科研力量和科技人才资源,解决我市产业发展存在的技术问题。

  2.配套项目

  对获得厦门市科技局立项支持的闽西南科技特派员协同创新项目,根据厦门市科技局立项文件,由市科技局对龙岩市合作企业给予一定的经费支持。

  (三)龙岩市科技特派员示范项目

  牵头单位为在龙岩市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市级及以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具体申报要求如下:

  1.牵头单位为选认期限内的市级及以上个人(法人、团队)科技特派员服务对接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应为选认期限内的市级及以上科技特派员,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5周岁。

  2.围绕当地产业发展,有较强示范、辐射和带动作用,以开展技术攻关与示范推广为主,培育壮大县域特色支柱产业,助推我市特色现代农业发展。

  四、申报基本要求

  (一)项目牵头申报单位及项目负责人不得有到期未结题的国家、省、市级各类科技计划项目。

  (二)闽西南协同发展区科技特派员专项经费应独立核算,专款专用。若市科技局实际资助经费未达到申请额度,差额部分由项目申报单位自筹解决。

  (三)企业作为牵头申报单位的,只能申请其中1个项目。

  (四)项目负责人当年度只能申请其中1个项目。项目负责人在项目结束时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0周岁;由企业牵头申报的项目,项目结束时负责人年龄可以放宽到65周岁。

  (五)以企业作为牵头申报单位的,项目负责人应由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担任,如法定代表人无法作为项目负责人,应书面委托其他负责人作为项目负责人,并承诺对项目负有与法定代表人相同的权责,委托书作为申请书附件。

  (六)申报项目有合作单位的,应在附件中提交合作协议,协议内容一般包括:项目研究开发内容及分工、知识产权权属、经费筹措及资助经费分配等。

  (七)项目申报单位、项目负责人及项目组成员不得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得是列入项目管理资信“黑名单”且取消申报资格处罚时限未到期。项目申报单位及项目负责人应保证所提供申报项目信息的真实性,并对信息虚假导致的后果承担责任。

  (八)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市科研诚信的相关规定,各申报单位应按要求签订《闽西南协同发展区科技特派员专项项目申报单位诚信及审查承诺书》《闽西南协同发展区科技特派员专项项目申报负责人诚信及项目实施承诺书》,作为申报材料必要件上传。

  (九)已获省、市财政资助的研发项目(包括在研或者结题的项目)不得重复申报,一经发现,取消其立项资格,并纳入相应的科研项目信用管理。

  (十)各类项目因未按本通知要求申报,形式审查不通过的项目,将不再受理该项目补充材料或其他项目补充申报。

  (十一)每位科技特派员当年度限参与一个闽西南协同发展区科技特派员专项项目。

  五、申报流程

  1.注册。申报单位在龙岩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信息系统上进行注册(已在系统注册的用户,本次申报无需重新注册),获得单位用户管理账户及密码。

  2.申报。登陆系统填写并生成格式规范的申报材料,并上传附件。申报单位申报起止时间为2022年10月20日至11月20日17:30前(到期系统将自动关闭,不能提交申请书)。其中科技特派员工作站申报书见附件。

  注:申报单位申报流程为:登录龙岩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信息系统──起草项目申请书──选择项目类型及申报代码──填报申请书──上传相关附件──提交至项目推荐部门。

  3.审核推荐。各项目推荐部门负责对申报材料进行网上审查推荐,推荐截止时间为2022年11月25日17:30前,并于11月30日前将推荐函、项目汇总表各一式三份寄送龙岩市科技局农社科。

  注:本项目采取线下评审,申报材料按顺序编辑目录、标注页码,一式五份(盖章)胶装并经项目推荐部门盖章后提交至市科技局农社科。

  六、项目实施期限

  项目实施期限2年以内。具体以市科技局与项目单位签订的任务书为准。

  七、推荐单位、申报代码等

序号

项目名称

推荐单位及数量

申报代码

1

龙岩市科技特派员示范工作站

龙岩市乡(镇)科技特派员工作站

长汀、连城、漳平、永定工信科技局各推荐1-2项

2022MXN01

龙岩市农科所科技特派员工作站

龙岩市农业农村局

2022MXN02

2

闽西南科技特派员协同创新项目

龙岩市厦龙工程技术研究院科技特派员工作站

龙岩高新区(经开区)科技发展局

2022MXN03

闽西南科技特派员协同创新项目

上杭、武平、新罗工信科技局各推荐2项;长汀、连城、漳平、永定工信科技局,龙岩高新区(经开区)科技发展局各推荐1项

2022MXN04

3

龙岩市科技特派员示范项目

各县(市、区)工信科技局各推荐2项,龙岩高新区(经开区)科技发展局推荐1

2022MXN05

  八、联系方式

  联系人:市科技局农社科黄小泓,0597-2323841。

  联系地址:龙岩市龙岩大道1号行政办公中心北五楼578。

  龙岩市科学技术局

  2022年10月18日

龙岩市科技创新服务平台

福建省龙岩市龙岩大道1号市行政办公中心

联系方式:0597-2601001,400-649-16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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