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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3年度到期省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资金项目结题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3-16       发布单位:福建省科技厅

各设区市科技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经济发展局:

  按照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有关办法,为及时有序、规范顺畅开展2023年度省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资金项目(以下简称项目)结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强调如下:

  一、及时掌握情况

  项目实施管理部门应对年度到期项目摸排一遍,跟踪了解项目的执行情况及项目结题工作进展,及时反映并处理项目实施期间出现的重大变更和影响项目执行的重大问题。对即将或已经进入验收期项目应了解进度,督促提交验收申请。

  二、及时在线审查

  各实施管理部门应及时在线审查各项目承担单位提交的验收申请,尽量做到提交即办,最迟不得超过10个工作日。我厅业务部门将按规定时间对申请材料提出审查意见,对不符合验收条件的项目予以退回,并将审查意见一次性告知项目承担单位,由项目承担单位重新办理验收申请。

  三、及时组织验收

  委托项目实施管理部门主持验收的项目,原则上要在10个工作日内组织完成,并及时在验收意见栏上传项目验收专家意见、财务专家核查认定的科技投入明细表、验收专家签字表等验收资料,提出审核意见。验收结束时间以系统提交结束时间为准。

  福建省科学技术厅

  2023年3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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