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布日期:2017-02-21 发布单位:福建海峡技术转移中心
闽技转[2017]3号
关于设立国家技术转移海峡中心分中心的
通知
各设区市科技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社会事业局,省有关高校、科研院所,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的若干意见》和《福建省人民政府促进科技服务业发展八条措施》,积极实施技术转移战略,推进区域产业发展需求和实现创新资源对接,从而推动区域经济转型升级,提升区域经济地位,落实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和“一带一路”战略,福建海峡技术转移中心(以下简称海峡中心)依托国家技术转移海峡中心,在设区市及有条件的县(市、区)、高校科研院所、行业组织建设国家技术转移海峡中心分中心(以下简称分中心),建立健全区域技术转移服务体系。分中心的设立与管理办法,详见附件福建海峡技术转移中心关于印发《国家技术转移海峡中心分中心管理办法》的通知。
符合相关条件的分中心申请机构可以提出申请,登录(/)下载申请材料,一式两份加盖公章,经其主管部门或所在地市科技局审核同意并出具相应推荐函报送至福建海峡技术转移中心。
受理截止日期:2017年2月20 日至2017年3月31日
地 址:福州市鼓楼区工业路611号,国家技术转移海峡中心大楼2层204室
邮 编:350002
联系人:刘璐雯 0591-88157939
涂金馥 0591-87379992
附件:福建海峡技术转移中心关于印发《国家技术转移海峡中
心分中心管理办法》的通知
福建海峡技术转移中心
2017年2月16 日
龙岩市科技创新服务平台
福建省龙岩市龙岩大道1号市行政办公中心
联系方式:0597-2601001,400-649-16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