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布日期:2017-09-13 发布单位:省测试所
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科技部关于加快建立国家科技报告制度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4〕43号)及《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改进加强省级财政科研项目和资金管理的若干意见》(闽政〔2014〕53 号)等文件要求,我厅积极推动福建省科技报告制度建设工作,于2015年印发了《福建省科技报告制度建设工作方案》(闽科计〔2015〕9号)和《福建省科技计划项目科技报告暂行管理办法》(闽科计〔2015〕46号)。2015年开展了福建省科技重大专项计划项目的科技报告试点工作;2016年在省基础研究和高校产学合作计划(包括自然基金项目、高校产学合作项目、软科学项目)项目中开展了科技报告推广工作,取得初步成效。经研究决定,2017年我厅继续在省科技计划项目中推广科技报告制度并开展培训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7年科技报告推广工作范围和要求
(一)2018年以后立项的省公益类科研院所专项项目、产业技术开发与应用计划中的区域发展、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资金、星火、对外科技合作、引导性项目(科技拥军、对口帮扶、科技扶贫项目除外)、省基础研究和高校产学合作计划中的软科学研究项目及技术转移计划中的STS项目,在签订项目任务书时,必须明确项目呈交科技报告的类型、数量、完成单位和时间节点等考核指标,项目负责人和承担单位须就呈交科技报告签署承诺意见,并按照任务书规定的时间节点安排撰写和提交科技报告。
(二)2017年尚未验收的在研公益类科研院所专项项目及省基础研究和高校产学合作计划中的软科学研究项目,在2017年12月1日以后进行验收(结题)时,要求在验收(结题)材料中必须提交最终科技报告,同时鼓励提交专题科技报告。
二、2017年科技报告培训工作安排
(一)培训对象和内容
2017年科技报告培训工作对象是2017年在研的省公益类科研院所专项项目的实施主管部门、项目承担单位科技管理人员及项目负责人等。培训内容是科技报告制度建设、管理流程、撰写及审核方法、呈交系统操作和共享服务系统使用等。
(二)培训计划安排
2017年科技报告培训委托福建省科技报告管理中心组织实施,由部分省公益类科研院所专项项目集中的承担单位提供培训场所协助承办培训会。各培训参加单位、培训时间和地点见附件1。
请各培训参加单位认真组织本单位承担省公益类科研院所专项项目负责人,以及相关科技管理人员参加培训。及时填写参加科技报告培训会回执(附件2),并于2017年9月28日前将回执通过传真或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省科技报告管理中心。
请参加培训人员于培训会开会前半小时签到入场。
省科技报告管理中心联系人: 廖奇梅 郭文昭 苗军
联系电话:0591-87823448 0591-83517632
传真:0591-83517632
电子邮箱:fjkjbg@fjinfo.org.cn
附件:1.2017年福建省科技报告培训会安排
2.参加2017年福建省科技报告培训会回执
福建省科学技术厅
2017年9月8日
龙岩市科技创新服务平台
福建省龙岩市龙岩大道1号市行政办公中心
联系方式:0597-2601001,400-649-16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