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为了获得更好的用户体验,请使用火狐、谷歌、360浏览器极速模式或IE8及以上版本的浏览器
APP下载
欢迎光临,请  登录  |  注册
尊敬的,欢迎光临!  [会员中心]    [退出登录]
成果
成果 专家 院校 需求 政策
当前位置: 首页 >  本地政策 >  《龙岩市科技创新创业人才遴选暂行办法》政策解读

《龙岩市科技创新创业人才遴选暂行办法》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2021-08-09       发布单位:龙岩市科技局

  2021年8月3日,市科技局出台了《龙岩市科技创新创业人才遴选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一、出台背景

  人才是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第一资源。为进一步加大科技创新创业人才培养支持力度,激发本土科技人才创新创业创造活力,根据《龙岩市加强人才工作的若干措施》(岩委人才〔2021〕3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出台了《办法》。

  二、主要内容解读

  1.明确了出台《办法》的主要目的依据、龙岩市科技创新创业人才的要求及遴选坚持的基本原则。

  2.明确了龙岩市科技创新创业人才申报的具体条件。

  科技创业人才遴选条件:一是省级以上创新型企业、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的主要创办人,拥有企业股份20%以上;年龄在60周岁以下。二是所创办企业在龙岩市内注册3年以上,无不良记录,创办5年以上的企业,近2年累计净利润不少于500万元。三是所带领的创新创业团队固定成员不少于10人。近3年累计研发投入占同期销售收入的比例不低于5%。四是所创办企业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已有产品投放市场具有较强的市场潜力和竞争力。

  科技创新人才遴选条件:一是受聘于市内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经济社会组织中,全职工作满3年以上的在聘在岗科技人员。年龄在50周岁以下。原则上应拥有硕士学位或副高级以上职称。二是在科技前沿或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取得较高水平创新成果,创造明显经济社会效益的技术带头人。三是担任企事业单位技术或研发团队负责人,所带领的创新团队拥有5名以上相对固定的成员,研究开发的项目未来成长性良好。四是近5年内,作为主要完成人获得过省级以上科学技术奖(国家科学技术奖获得者,福建省科学技术奖一等奖排名前5、二等奖排名前3、三等奖排名第1);或拥有已授权的发明专利2件以上、植物新品种权1个以上。

  3.明确了不能申报的几种类型。一是有到期未结题的国家、省、市科技计划项目的。二是国家级重大人才计划、科技部创新人才推进计划入选者,已认定为福建省高层次人才(特级人才、A类人才、B类人才),以及省引才“百人计划”、省特支人才“双百计划”、省杰出科技人才、省引进台湾高层次人才“百人计划”、省“创业之星”“创新之星”等人才计划的入选者。三是不从事科研工作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4.规定了同一单位或申报人仅限申报1项“龙岩市科技创新人才”或“龙岩市科技创业人才”。

  5.明确了龙岩市科技创新创业人才遴选的申报、初审、评审、公示和确定等的具体流程和有关要求。

  6.明确了对入选者,由市级人才专项经费给予每人5万元资金补助,同时在申报国家、省、市各类科技计划项目、人才推进计划中予以优先推荐支持、

  7.有效期限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12月31日。

龙岩市科技创新服务平台

福建省龙岩市龙岩大道1号市行政办公中心

联系方式:0597-2601001,400-649-1633

|    关于我们    |    帮助中心    |

Copyright © 2019 龙岩市科技开发与科技特派员服务中心 版权所有

闽ICP备20015298号-1

闽公网安备 3508020235110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