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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岩市进一步优化企业开办服务实施方案》解读

发布日期:2021-08-30       发布单位:龙岩市知识产权局

  一、制定的背景和依据

  1.制定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2020年,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行政服务中心、市营商办等相关部门的积极推动下,我市出台了《龙岩市企业开办“一窗通”服务实施方案》(龙营商〔2020〕16号),全市在行政服务中心设立企业开办“一窗通”服务专区,实现了企业开办往返次数为1次、环节为1个、时限为0.5天,费用为“零费用”。

  2020年“开办企业”指标评估得分位列全省第二,但根据厦门大学中国营商环境研究中心反馈评估情况,我市存在3个全省共性问题和3个个性问题。3个共性问题,即信息泄露问题突出、一网通办的推广有待加强、帮办、代办服务未落实到位;3个个性问题,即印章刻制环节未实现线下与线上打通、企业名称登记结果反馈不及时、窗口人员专业水平待进一步提升等问题。市政府督办件《督促落实行政审批和惠企便民服务存在问题》中开办企业存在2个问题,一是银行开户耗时较长,无法实现当天办结。企业反映预约银行开户有的商业银行需一个星期以上,且从银行受理到账户开通需要2个工作日以上,耗时较长。二是开办企业的申请表未实现整合,需要重复填写部分基础信息和提交重复材料,如企业主体信息,法人、委托人身份信息,闭环内新形成的证书信息等。为解决上述问题,提升线下企业开办窗口服务水平,贴近企业所需,着力破解开办企业“一件事”改革堵点痛点难点问题,市市场监管局牵头起草了《龙岩市进一步优化企业开办服务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

  2.制定依据

  《优化营商环境管理条例》第十九条第三款之规定,政府有关部门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简化企业从申请设立到具备一般性经营条件所需办理的手续。《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更好服务市场主体实施方案的通知》(闽政办〔2021〕4号)第8点要求,实现企业登记、公章刻制、申领发票和税控设备、员工参保登记可在线“一表填报”申请办理。

  二、制定过程

  1.起草单位

  《实施方案》的起草由龙岩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牵头,市发改委、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人社局、公安局、税务局、医保局、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人民银行龙岩市中心支行参与。

  2.征求意见

  4月29日起,向市发改委、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人社局、公安局、税务局、医保局、财政局、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人民银行龙岩市中心支行、市委编办以书面形式征求修改意见。市委编办反馈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文件,编外聘用人员控制数的标准不得体现在《实施方案》中,予以采纳。

  3.合法性审查情况

  2021年7月23日,市市场监管局法规科对《实施方案》进行合法性审查。

  4.会议研究及签署情况

  2021年8月2日,经市政府办会议研究通过,由市政府办领导签发。

  三、主要内容

  《实施方案》由工作措施、工作要求组成,其中工作措施具体分为8项,分别为推行“一表”申请、开发线下开办企业“一件事”办件系统、推行“一套”档案归档、推行“帮办服务”、推行“全市通办”、强化名称审核结果实时反馈、强化专窗人员和设施保障、推行免费刻章种类自由组合。

  推行“一表”申请是提升企业开办便利度的重要途径,改革前,申请人需要提供7份表格,表格中企业名称、委托人等信息需重复填写信息。改革后,申请人无需再重复填写信息。

  开发线下开办企业“一件事”办件系统是打破信息壁垒,提升材料内部流转速度的必然要求,由于各部门都有各自的审批系统,数据对接需要较长的时间,会出现结果反馈不及时、线上线下不同步、无法实现“全市通办”的情况,线下开办企业“一件事”办件系统可实现开办企业申请材料准确推送、办件情况有效跟踪,办理结果适时反馈。

  推行“一套”档案归档是推行“一表”申请的必然要求。“一表”申请是先将各部门原有的7张表格进行拆分,剔除重复信息后,再重新组合形成1张表格,各部门通过数据共享来获取审批所需材料,纸质材料只有1份,所以需要推行“一套”档案归档。

  推行“帮办服务”、“全市通办”、免费刻章种类自由组合,强化名称审核结果实时反馈是提升群众办事满意度、解决企业和群众急难愁盼的重要举措。改革前,由于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企业名称自主申报系统尚未完善,申请人无法实时了解名称审核结果。申请人可免费刻制单位名称章、财务专用章、发票专用章三枚印章,只能在辖区提交提交开办企业申请材料。改革后,申请人可在全市任一县级以上行政服务中心窗口提交开办企业申请材料,任意选择单位名称章、财务专用章、发票专用章、法定代表人章中的三枚,实时了解名称审核结果。

  强化专窗人员和设施保障是提升专窗服务水平的要求。2020年以来,为确保我市营商环境“开办企业”指标取得较好成绩,市级和各县(市区)市场监管局主动作为,承担专窗工作,但专窗工作量大,市场监管部门工作人员有限,无法将专窗工作做精做细。为确保企业开办“一张表单”申请、“一套档案”归档、“一支队伍”帮办、全市通办等服务措施有效落实,需强化专窗人员和设施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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