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为了获得更好的用户体验,请使用火狐、谷歌、360浏览器极速模式或IE8及以上版本的浏览器
APP下载
欢迎光临,请  登录  |  注册
尊敬的,欢迎光临!  [会员中心]    [退出登录]
成果
成果 专家 院校 需求 政策
当前位置: 首页 >  本地政策 >  福建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印发《福建省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晋位奖励实施办法》的通知

福建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印发《福建省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晋位奖励实施办法》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11-10       发布单位:福建省科学技术厅

各设区市科技局,国家高新区管委会: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20〕7号)和《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促进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闽政〔2021〕14号)等文件精神,加快我省高新区高质量发展,推动形成相互竞争、共同进步的良好氛围,结合我省实际,制定了《福建省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晋位奖励实施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福建省科学技术厅

  2022年11月9日

附件1:闽科规〔2022〕12号.docx

龙岩市科技创新服务平台

福建省龙岩市龙岩大道1号市行政办公中心

联系方式:0597-2601001,400-649-1633

|    关于我们    |    帮助中心    |

Copyright © 2019 龙岩市科技开发与科技特派员服务中心 版权所有

闽ICP备20015298号-1

闽公网安备 3508020235110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