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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岩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龙岩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贯彻落实省“十四五”重点工业行业节能降碳改造有关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7-28       发布单位:龙岩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各县(市、区)工信科技局、发改局,有关重点行业企业: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碳达峰碳中和相关工作部署,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持续推进我市建材、冶金、化工等行业绿色低碳转型,持续提高行业能效水平,根据《福建省发改委等四部门关于印发做好重点领域节能降碳改造升级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印发冶金、建材、石化化工行业“十四五”节能降碳实施方案的通知》《龙岩市“十四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实施方案》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相关行业发展实际,现就做好“十四五”重点工业行业节能降碳改造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到2025年,通过实施节能降碳改造升级行动,全市建材、冶金、化工等重点行业能效全部达到基准水平,水泥、平板玻璃、钢铁、铜冶炼、铁合金等重点细分行业能效达到标杆水平的产能比例超过30%,离子膜烧碱行业能效达到标杆水平的产能比例超过80%,行业整体能效水平明显提升,碳排放强度明显下降,绿色低碳发展能力显著增强。

  二、重点任务

  (一)建立企业能效清单。通过组织实施工业节能监察,对全市水泥、平板玻璃、钢铁、铜冶炼、铁合金、烧碱、磷化工等企业开展阶梯电价政策、单位产品能耗限额标准、用能设备能效提升等专项节能监察,核查确定企业上年度能效水平和主要用能设备能效水平,汇总梳理形成全市重点领域企业年度能效清单。重点领域企业年度能效清单向社会公开并接受监督,能效达到标杆水平的列入先进清单、低于基准水平的列入落后清单、介于标杆水平和基准水平的列入待提升清单。

  (二)推动能效达标提升。各县(市、区)要结合辖区内重点工业行业情况实际,组织实施节能降碳改造重点项目,持续推动重点工业行业能效水平提升,重点细分行业企业在2025年能效全部达到基准水平的基础上,确保标杆水平的产能比例达到要求。能效水平已达到标杆水平的企业要对标国家级、省级行业能效领跑者,不断挖掘节能潜力和能效提升空间,确保每年能效水平均达到标杆水平。对于能效水平低于行业基准水平的企业,应于2023年前完成改造升级,未能按期完成改造升级的依法依规处置。

  (三)严格项目建设管理。项目建设主管部门在谋划重点领域项目时,要认真分析评估,确保新建项目符合产业政策、规划环评等相关要求,落实项目流程审核,按规定办理项目节能审查、环境影响评价,确保项目符合产业政策、环保、能耗、安全和产能置换等相关要求,能效、碳排放准入要求。新建钢铁、水泥熟料、平板玻璃等项目必须符合产能置换规定。鼓励重点行业发展省内空缺和高附加值产品种类,对拟建、在建项目严格对照能效标杆水平建设实施,推动能效水平应提尽提,坚决淘汰落后产能和工艺装备。

  (四)加快节能降碳改造。水泥行业重点推广窑外分解新型干法水泥生产工艺、富氧燃烧技术、辊压机终粉磨技术、第四代篦冷机等先进适用技术装备,鼓励实施预热器降阻、分解炉分级燃烧、大功率拖动电机变频、高温风机智能换热等节能改造,鼓励水泥窑炉烟气二氧化碳捕集与纯化催化转化利用关键技术、清洁能源原燃料替代等节能低碳技术试点,培育标杆示范企业。平板玻璃行业鼓励优化升级玻璃窑炉、锡槽、退火窑结构和燃烧控制技术,推广玻璃生产全流程智能化升级。铁合金行业推广实施电炉能效提升改造,推广无功补偿及电压优化、变频调速等先进适用技术应用,鼓励实施矿热炉封闭化、自动化,提升生产、能源管控水平;铜冶炼企业开展高质量阳极技术研发,实施硫酸装置低温余热回收、燃料清洁能源替代改造、熔炼尾气改造等节能减排技改;化工行业提升工艺控制水平,强化过程控制,降低单位产品能耗,提升热力系统能量优化,提高能源利用率。鼓励重点领域企业利用自有设施场地提升余热余压利用水平、实施分布式发电等,提升能源“自给”能力。

  三、保障措施

  (一)严格落实产业政策。严控限制类装备使用,坚决淘汰退出《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规定的淘汰类工艺装备和产能。综合发挥能耗、排放等约束性指标作用,严守时间节点,坚决依法依规淘汰落后生产工艺、技术、设备。对未在期限内达到标杆水平的企业按有关规定执行政策措施,促使企业降低能耗强度和生产成本,提高企业市场竞争力。

  (二)强化企业用能监管。加大节能监察工作力度,加强对水泥、铜冶炼等企业能效水平的日常监督和现场检查,确保相关政策标准落实落地。督促企业健全完善节能管理制度、能源统计制度等,建设完善能耗在线监测系统,严格落实能源统计和能源计量要求。全面强化企业能源管理,推动企业建立完善能源管理体系、用能管理制度、用能管理考核办法等,强化能源信息化管控和智能化生产,持续改进能源管理绩效、提升能源管理水平。

  (三)加大政策资金支持。统筹省市级节能循环经济财政奖励资金,鼓励重点领域企业实施节能降碳改造,进一步提升能效水平,动态更新节能降碳改造重点项目清单,优先支持列入清单的节能降碳改造项目。支持企业申报节能专用装备、技术改造、资源综合利用等方面税收优惠政策,以及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示范应用、重点新材料首批次应用等鼓励政策。鼓励金融机构支持节能降碳成效显著的重点项目融资,引导符合条件的节能低碳企业上市融资和再融资。

  龙岩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龙岩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6月2日

附件1:龙岩市重点领域企业项目能效装置清单.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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