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0-05-20 发布单位:福建省科学技术厅
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省重点实验室管理,确保实验室健康有序良性运行,根据《福建省重点实验室管理实施细则》,我厅拟开展2020年福建省重点实验室(学科类)考评工作,并对考评结果为优良的重点实验室给予运行费补助。为做好考评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考评对象
1.必须参加考评对象:1991年─2013年,我厅认定建设并通过验收的78家学科类省重点实验室(具体名单详见附件1);
2.自主选择参加考评对象:2015年我厅认定建设并通过验收的39家学科类省重点实验室,可根据自身建设情况自主选择参加考评。
二、考评期限
2017年1月1日─2019年12月31日
三、考评内容
考评工作采取定量和定性评估相结合、现场考察与综合评估相结合的方法,主要对重点实验室的科研水平与研究成果、人才培养与队伍建设、科研条件与开放交流、组织管理与建设支持等方面进行考评。其中,在考评期限内,重点实验室独立或为主获得国家科学技术奖一、二等奖(即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科技进步奖、国家技术发明奖和国家国际科学技术合作奖等5项奖项);固定人员入选院士;主持制定并颁布实施国际标准的,直接通过考核评估,考评结果为优秀;连续3次考评结果为优秀的重点实验室免评一次,结果定为优秀。
四、考评程序及时间安排
(一)材料填报和审核
1.前期准备:6月15日前,各重点实验室按照《考核评估申请表》(详见附件2)收集整理相关数据材料。
2.在线申请:6月15日-7月5日,各重点实验室登陆福建省科技创新平台及机构管理系统()─后续管理─重点实验室─考评申请─起草考评模块在线填写,上传相关附件材料,提交业务主管部门审核;
7月6日-15日业务主管部门审核后提交考评材料,7月16日系统关闭。
3.纸质材料报送:7月15日-20日,各重点实验室在线打印《福建省重点实验室考核评估申请表》(需带水印),经业务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在封面加盖依托单位和业务主管部门公章后一式8份,连同佐证材料装订成册的附件合订本1份,报送至省生产力促进中心,逾期不予受理。
(二)考核评估
1.定量指标评估。根据各重点实验室提交的《考核评估申请表》,进行定量指标测算。
2.定性指标评估。组织专家分领域召开评审会,各重点实验室负责人汇报实验室建设情况,专家评审质疑提问后,进行定性指标测算(会议评审时间另行通知,请各重点实验室提前做好准备)。
3.现场考察调研。根据会议评审情况,抽取部分重点实验室进行现场考察调研(现场考察名单及时间另行通知)。
4.附加分值计算。为加强省重点实验室日常管理,推动省重点实验室网站建设,考评指标增设加分项和减分项。其中,加分项为重点实验室网站宣传报道权重分(2分),减分项为未按时提交重点实验室相关材料分(1分/年)。
五、其他
1.考评工作是规范实验室管理的重要环节,也是促进实验室建设和发展的重要手段。各重点实验室和依托单位要高度重视,坚持实事求是,确保考评的严肃性和真实性。
2.鉴于考评工作时间紧、任务重,请参加考评的重点实验室务必严格按时限按程序完成考评工作的各个环节。其中,必须参加考评的重点实验室,未按时提交考评材料或中途退出考评的,依照《福建省重点实验室管理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取消其重点实验室资格。
3.按照《福建省科学技术厅印发〈关于破除科技评价中"唯论文"不良导向的若干措施(试行)〉的通知》(闽科监〔2020〕1号)要求,实验室科研水平与研究成果的论文专著实行代表作制度,各重点实验室择优提交代表作20篇(必须署名重点实验室),其中发表在国内科技期刊的论文原则上应不少于1/3。
4.本次考评首次通过"福建省科技创新平台及机构管理系统"申报,有关事项可咨询省生产力促进中心时盛英,联系电话0591-87881307;省科技厅基础研究处陈杭、曾红月,联系电话0591-83517092,87881590。材料报送地址:福州市鼓楼区北环西路122号科技大厦7楼709室省生产力促进中心时盛英收,邮编:350003。
5.本通知可在省科技厅网站(/)和福建省重点实验室建设与管理网站(/)浏览下载。
附件:1.2020年参加考评学科类省重点实验室名单
2.2020年福建省重点实验室考核评估申请表(格式)
福建省科学技术厅
2020年5月 25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1:
2020年参加考评学科类省重点实验室名单 | |||
序号 | 重点实验室名称 | 依托单位 | 负责人 |
1 | 福建省亚热带植物生理生化重点实验室 | 福建省亚热带植物研究所 | 苏明华 |
2 | 福建省医学测试重点实验室 | 福建省医学科学研究院 | 徐榕青 |
3 | 福建省人兽共患病研究重点实验室 | 福建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 郑奎城 |
4 | 福建省农业遗传工程重点实验室 | 福建省农业科学院生物技术研究所 | 王 锋 |
5 | 福建省公路、水运工程重点实验室 | 福建省交通科学技术研究所 | 卢盛荣 |
6 | 福建省森林培育与林产品加工利用重点实验室 | 福建省林业科学研究院 | 李建民 |
7 | 福建省新药(微生物)筛选重点实验室 | 福建省微生物研究所 | 连云阳 |
8 | 福建省信息网络工程重点实验室 | 福建省科学技术信息研究所 | 文立鹏 |
9 | 福建省环境工程重点实验室 | 福建省环境科学研究院 | 陈益明 |
10 | 福建省心血管病重点实验室 | 福建省立医院 | 浦晓东 |
11 | 福建省海洋生物遗传资源重点实验室 | 自然资源部第三海洋研究所 | 邵宗泽 |
12 | 福建省光子技术重点实验室 | 福建师范大学 | 陈建新 |
13 | 福建省亚热带资源与环境重点实验室 | 福建师范大学 | 杨玉盛 |
14 | 福建省化学生物学重点实验室 | 厦门大学 | 黄培强 |
15 | 福建省检验检疫技术研究重点实验室 | 福州海关技术中心 | 林 淼 |
16 | 福建省海陆界面生态环境重点实验室 | 厦门大学 | 黄邦钦 |
17 | 福建省高分子材料重点实验室 | 福建师范大学 | 项生昌 |
18 | 福建省纳米材料重点实验室 | 中国科学院福建物质结构研究所 | 陈学元 |
19 | 福建省特种先进材料重点实验室 | 厦门大学 | 程 璇 |
20 | 福建省半导体材料及应用重点实验室 | 厦门大学 | 康俊勇 |
21 | 福建省等离子体与磁共振研究重点实验室 | 厦门大学 | 陈 忠 |
序号 | 重点实验室名称 | 依托单位 | 负责人 |
22 | 福建省移植生物学重点实验室 | 中国人民解放军联勤保障部队第九〇〇医院 | 谭建明 |
23 | 福建省中西医结合老年性疾病重点实验室 | 福建中医药大学 | 彭 军 |
24 | 福建省医疗器械和医药技术重点实验室 | 福州大学 | 李玉榕 |
25 | 福建省汽车电子与电驱动技术重点实验室 | 福建工程学院 | 邹复民 |
26 | 福建省发育与神经生物学重点实验室 | 福建师范大学 | 张彦定 |
27 | 福建省血液病学重点实验室 | 福建医科大学附属协和医院 | 陈元仲 |
28 | 福建省康复技术重点实验室 | 福建中医药大学附属康复医院 | 刘建忠 |
29 | 福建省食品安全分析与检测技术重点实验室 | 福州大学 | 张 兰 |
30 | 福建网络计算与智能信息处理重点实验室 | 福州大学 | 郭文忠 |
31 | 福建省船舶与海洋工程重点实验室 | 集美大学 | 于洪亮 |
32 | 福建省防火阻燃材料重点实验室 | 厦门大学 | 戴李宗 |
33 | 福建省神经退行性疾病及衰老研究重点实验室 | 厦门大学 | 张云武 |
34 | 福建省眼科与视觉科学重点实验室 | 厦门大学 | 刘祖国 |
35 | 福建省能源计量重点实验室 | 福建省计量科学研究院 | 池 辉 |
36 | 福建省肿瘤转化医学重点实验室 | 福建省肿瘤医院 | 叶韵斌 |
福建医科大学附属协和医院 | |||
37 | 福建省绿色建筑技术重点实验室 | 福建省建筑科学研究院 | 侯伟生 |
38 | 福建省理论与计算化学重点实验室 | 厦门大学 | 吴 玮 |
39 | 福建省统计科学重点实验室 | 厦门大学 | 蔡宗武 |
40 | 福建省水土流失遥感监测评估与灾害防治重点实验室 | 福州大学 | 徐涵秋 |
41 | 福建省土木工程多灾害防治重点实验室 | 福州大学 | 吴庆雄 |
42 | 福建省海洋酶工程重点实验室 | 福州大学 | 叶秀云 |
43 | 福建省金融科技创新重点实验室 | 福州大学 | 黄志刚 |
江夏学院 | |||
44 | 福建省污染控制与资源循环利用重点实验室 | 福建师范大学 | 金晓英 |
45 | 福建省量子调控与新能源材料重点实验室 | 福建师范大学 | 黄志高 |
序号 | 重点实验室名称 | 依托单位 | 负责人 |
46 | 福建省网络安全与密码技术重点实验室 | 福建师范大学 | 许 力 |
47 | 福建省农业生态过程与安全监控重点实验室 | 福建农林大学 | 林文雄 |
48 | 福建省特种淀粉品质科学与加工技术重点实验室 | 福建农林大学 | 郑宝东 |
49 | 福建省作物设计育种重点实验室 | 福建农林大学 | 吴为人 |
50 | 福建省病原真菌与真菌毒素重点实验室 | 福建农林大学 | 汪世华 |
51 | 福建省天然药物药理重点实验室 | 福建医科大学 | 许建华 |
52 | 福建省分子神经病学重点实验室 | 福建医科大学 | 王 柠 |
53 | 福建省中药学重点实验室 | 福建中医药大学 | 褚克丹 |
54 | 福建省中医健康状态辨识重点实验室 | 福建中医药大学 | 李灿东 |
55 | 福建省新材料制备与成形技术重点实验室 | 福建工程学院 | 戴品强 |
56 | 福建省土木工程新技术与信息化重点实验室 | 福建工程学院 | 吴 琛 |
57 | 福建省海洋渔业资源与生态环境重点实验室 | 集美大学 | 黎中宝 |
58 | 福建省食品微生物与酶工程重点实验室 | 集美大学 | 倪 辉 |
59 | 福建省能源清洁利用与开发重点实验室 | 集美大学 | 何宏舟 |
60 | 福建省光电功能材料重点实验室 | 华侨大学 | 吴季怀 |
61 | 福建省光传输与变换重点实验室 | 华侨大学 | 蒲继雄 |
62 | 福建省结构工程与防灾重点实验室 | 华侨大学 | 郭子雄 |
63 | 福建省客车先进设计与制造重点实验室 | 厦门理工学院 | 黄红武 |
64 | 福建省光电技术与器件重点实验室 | 厦门理工学院 | 朱文章 |
65 | 福建省粒计算及其应用重点实验室 | 闽南师范大学 | 黄振杰 |
66 | 福建省现代分离分析科学与技术重点实验室 | 闽南师范大学 | 蔡文联 |
67 | 福建省海洋生物增养殖与高值化利用重点实验室 | 福建省水产研究所 | 黄种持 |
68 | 福建省大数据管理新技术与知识工程重点实验室 | 泉州师范学院 | 朱达欣 |
序号 | 重点实验室名称 | 依托单位 | 负责人 |
69 | 福建省资源环境监测与可持续经营利用重点实验室 | 三明学院 | 刘 健 |
福建农林大学 | |||
70 | 福建省家畜传染病防治与生物技术重点实验室 | 龙岩学院 | 杨小燕 |
71 | 福建省数学建模与高性能科学计算重点实验室 | 厦门大学 | 沈 捷 |
72 | 福建省海岛与海岸带管理技术研究重点实验室 | 福建海洋研究所 | 杨顺良 |
73 | 福建省肿瘤生物治疗重点实验室 | 福建省肿瘤医院 | 应敏刚 |
74 | 福建省纺织产品检测技术重点实验室 | 福建省纤维检验中心 | 潘行星 |
75 | 福建省农产品(食品)加工重点实验室 | 福建省农业科学院农业工程技术研究所 | 何志刚 |
76 | 福建省红壤山地农业生态过程重点实验室 | 福建省农业科学院农业生态研究所 | 翁伯琦 |
77 | 福建省慢性肝病肝癌重点实验室 | 厦门大学附属中山医院 | 尹震宇 |
78 | 福建省孟超肝胆技术联合创新重点实验室 | 福建医科大学孟超肝胆医院(福州市传染病医院) | 刘景丰 |
福州泰普生物科学有限公司 |
附件2:
2020年福建省重点实验室(学科类)考核评估申请表
实验室: (公章)
实验室主任: (签章)
依托单位: (公章)
业务主管部门: (公章)
年 月 日 填报
2020年5月制表
填 表 说 明
1、本表包括三部分内容,建设运行情况总结、基本情况汇总表和附表。
2、指定专人在线填写,确认所填写内容完整、准确无误后,在线打印申请表和建设运行情况总结(需带水印)一式8份;本表注明需附的相关材料的复印件按照表格顺序整理成册,编写目录后作为附件一式1份予以报送。如缺少证明材料,相关数据视为无效。
3、重点实验室、依托单位、业务主管部门须在申请表上签字并加盖公章。
4、各种数据的统计时限为2017年1月1日到2019年12月31日。
5、表内栏目不得空缺,如果没有某项栏目内容,请填 “0”。
6、重点实验室批准建设后未署重点实验室名称的论文不予记分,无需填报。
重点实验室建设运行情况总结
编写提纲(日期起止时间为2017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
建设运行情况总结具体内容应包括:
1、实验室的总体建设运行状况;
2、实验室的主要研究方向和课题选择;
3、取得的重大科研成果的学术、技术水平(获得科技进步三等奖以上的成果需详细介绍,并附相关的证明材料及图片);
4、科研成果转让情况说明,转让所产生的经济、社会效益(附相关的评价证明及图片);
5、引进人才及优秀中青年人才培养情况;
6、学术委员会的活动情况和作用;
7、实验室财务管理、收支状况及实验室运行经费的使用情况;
8、实验室为企业及社会服务的措施和成效;
9、实验室建设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及面临的困难;
10、实验室建设、发展设想和研究工作思路与计划。
重点实验室基本情况
实验室名称 | |||||||||||
通讯地址 | 邮编 | ||||||||||
依托单位名称 | |||||||||||
学位点设置 | 〇无 〇硕士点 〇博士点 〇博士后流动站 | ||||||||||
实验室用房面积(m2) | 仪器设备总额 | 万元 | |||||||||
学术委员会人数 | 人 | 50万元(含50万元)以上设备数量(台) | |||||||||
实验室 主任 | 姓名 | 年龄 | 任现职年月 | ||||||||
职称 | 最高学历 | 手机 | |||||||||
通讯地址 | |||||||||||
电子邮箱 | |||||||||||
填报人姓名 | 职称 | ||||||||||
联系电话 | 固定电话 | 传真 | |||||||||
手机 | 邮箱 | ||||||||||
实验室领导班子成员名单
序号 | 姓名 | 出生年月 | 职称 | 在重点实验室 中的职务 | 在工作单位 中的职务 |
注:实验室领导人员指2019年12月31日在任的成员。
学术委员会名单
序号 | 姓名 | 年龄 | 职称 | 学历 | 所在工作单位及职务 | 在学术委员会中的职务 |
注:实验室学术委员会成员指2019年12月31日在任的成员。
一、 承担项目
表1:承担项目清单
项目类别 | 国家级 | 省部级 | 厅级 | 横向协作 | 自主研发 | ||||||||||
项目类别 | 自然科学基金 | 科技重大专项 | 重点研发计划 | 技术创新引导专项(基金) | 基地和人才专项 | 其它 | 国际合作项目 | 重大科技计划项目 | 重 点 科 技 计 划 项 目 | 自然科学基金 | 其它 | 外 单 位 委 托 | 本单 位自 主设 立项 目 | ||
2017-2019年新增项目数 | a类 | ||||||||||||||
b类 | |||||||||||||||
2017-2019年新增项目经费总 额(万元) | a类 | ||||||||||||||
b类 |
注:1.2017-2019年新增承担项目数:合同签定日期在2017年01月01日至2019年12月31日的各类计划(或项目)。
2.项目统计参评实验室在其中所起的作用,分为以实验室为主完成(a类)和参与完成(b类)二种情况评分。
a.独立完成或以实验室为主完成(实验室固定人员为第一完成人),按100%计分。
b.一般参加者(实验室固定人员为第一完成人之后),按50%计分。
3.项目经费统计:按实际到账经费统计。
4.所有统计项目需要提供合同证明(项目基本情况、经费、成员情况等)。
表2:承担厅级以上项目清单
序号 | 项目 名称 | 计划 名称 | 下达项目单位 | 承担人员姓名 (前三名) | 项目进展情况 | 完成形式 | 起止 时间 | 项目总经费(万元) | |
a类 | b类 | ||||||||
合计 |
注:1、国家级项目指科技部所立项目(含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会、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技术创新引导专项(基金)、基地和人才专项等)以及国家发改委所立项目;此外的国家级计划项目均列入其它国家级计划项目。省部级计划项目指各部委(省)下达的各项计划项目,原各部委转为公司下达的计划项目也视为部级计划项目。福建省自然科学基金、福建省科技厅、福建省发改委的计划项目为省级项目,厦门市及其它厅局的项目为厅级项目。
2、完成形式指:a:独立完成或以实验室为主(实验室固定人员为第一完成人);b:一般参加者(实验室固定人员为第一完成人之后)。前三名承担者指在该项目中承担者的排列顺序(包括非本实验室人员)。
3、项目进展情况指:(1)提前:实际进展超过计划进度;(2)按计划:实际进展与计划进度基本一致;(3)延期:实际进展落后于计划进度;(4)停顿:研制工作因故暂停;(5)中止:研制工作因故无法进行或无必要继续进行,报请计划主管部门撤销。
4、项目总经费:按实际到账经费统计。
表3:横向项目(承接外单位委托项目清单(附合同或相关证明))
序号 | 名称 | 委托单位 | 承担人员姓名 (前三名) | 起止时间 | 总经费 (万元) | |
合计 | ||||||
注:承接外单位委托项目指除实验室自身依托单位和厅级及以上部门委托以外的其他单位或机构委托的项目。
表4:自主研发项目(附合同或相关证明)
序号 | 名称 | 项目负责人姓名 | 起止时间 | 总经费 (万元) |
合计 |
表5:承担项目分类统计表
项目类别 | 项目总数 (个) | a类(个) | b类(个) | 经费总额 (万元) | |
国家级 | |||||
省部级 | |||||
厅级 | |||||
横向协作 | |||||
自主研发 | |||||
合计 | |||||
二、 研究成果及学术、技术水平
表6:科研成果汇总表
获奖 情况 (项) | 国家级 | 省级 | |||||||||||||
一等奖 | 二等奖 | 一等奖 | 二等奖 | 三等奖 | 社会力量奖 | ||||||||||
合计 | a类 | ||||||||||||||
b类 | |||||||||||||||
技术转让 | 项目数(项) | a类 | 技术咨询与服务 | 项目数(项) | a类 | ||||||||||
b类 | b类 | ||||||||||||||
金额(万元) | a类 | 金额(万元) | a类 | ||||||||||||
b类 | |||||||||||||||
b类 | 制定标准 | 国际标准(项) | a类 | ||||||||||||
b类 | |||||||||||||||
资质认证 | 国家级(项) | a类 | 国家标准(项) | a类 | |||||||||||
b类 | |||||||||||||||
b类 | |||||||||||||||
省部级(项) | a类 | 行业标准(项) | a类 | ||||||||||||
b类 | |||||||||||||||
b类 | |||||||||||||||
授权发明专利(项) | a类 | 省部级标准(项) | a类 | ||||||||||||
b类 | b类 | ||||||||||||||
注:1.获奖项目统计国家和省部级的奖项,参评实验室人员在其中所起的作用,分为:a.实验室固定人员为第一完成人,按100%计分(a类);b.实验室固定人员为第一完成人之后,按50%计分(b类)。
2.技术转让项目为有签订正式转让合同的项目,提供合同证明;
3. 资质认证为通过国家或省级认定的相关资质,如软件著作权、集成电路图、新品种、新药证书等。
4、实验室择优提供20篇代表作,其中国内科技期刊论文原则上应不少于1/3。所有论文必须署名重点实验室,未署名重点实验室的不得填报。
表7:国家级及省部级获奖成果清单(附奖励证书或相关证明)
序号 | 获奖成果名称 | 奖励名称 及等级 | 完成形式 | 获奖时间 | 完成者 (前三名) | |
a | b | |||||
注:1、获奖包括国家级奖、省部级奖,国家级奖指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科技进步奖、国家技术发明奖和国家国际科学技术合作奖等五项;省部级奖指以省部委名义颁发的科技进步奖、标准贡献奖和其他奖项,社会力量奖指除上述奖项外其他行业协会、组织等颁发的奖项。
2、完成形式指:a类:独立完成或以实验室为主(实验室固定人员为第一完成人);b类:一般参加者(实验室固定人员为第一完成人之后)。前三名承担者指在该项目中承担者的排列顺序(包括非本实验室人员)。
3、前三名完成者指在该获奖项目中完成者的排列顺序(包括非本实验室人员)。
4、同一年度内一个成果若授两级奖励,填报最高级者。
5、获奖项目应附证书复印件。
表8:社会力量奖获奖成果清单
序号 | 获奖成果名称 | 奖励名称 及等级 | 完成形式 | 获奖时间 | 完成者(前三名) | |
a | b | |||||
表9:实验室成员发表论文清单(附论文原文第1页)
SCI收录 | ||||
序号 | 论文名称 | 作者(排名) | 刊物名称 | 发表时间 |
EI收录 | ||||
序号 | 论文名称 | 作者(排名) | 刊物名称 | 发表时间 |
国内期刊 | ||||
序号 | 论文名称 | 作者(排名) | 刊物名称 | 发表时间 |
注:实验室择优提供20篇代表性论文,其中国内科技期刊论文原则上应不少于1/3。所有论文必须署名重点实验室,未署名重点实验室的不得填报。
表10:授权发明专利清单(附专利证书)
序号 | 名 称 | 国别 | 专利号 | 申请人 | 申请日期 | 完成形式 | 授权日期 | ||
a | b | ||||||||
注:国内外相同内容专利不得重复统计。
表11:制定标准清单(附相关证明)
序号 | 名 称 | 类型 | 任务下达 单位 | 完成形式 | 完成人 (前三名) | 颁布 时间 | |
a | b | ||||||
注:1、标准类型指: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省级标准等。
2、完成形式指:独立完成或以实验室为主;一般参加者。前三名承担者指在该项目中承担者的排列顺序(包括非本实验室人员)。实验室固定人员为第一承担人的按100%计分(a类);实验室固定人员为第一完成人之后,按50%计分(b类)。
表12:资质认证清单(附相关证明)
序号 | 名 称 | 类型 | 资质认定 单位 | 完成形式 | 完成人 (前三名) | 认定 时间 | |
a | b | ||||||
注:1、资质认证指:如软件著作权、集成电路图、新品种、新药证书等相关资质证明,类型为国家级或省部级。
2、完成形式指:独立完成或以实验室为主;一般参加者。前三名承担者指在该项目中承担者的排列顺序(包括非本实验室人员)。实验室固定人员为第一承担人的按100%计分(a类);实验室固定人员为第一完成人之后,按50%计分(b类)。
表13:技术转让、技术咨询与服务项目具体情况(附合同或相关证明)
序号 | 项目名称 | 类别 | 性质 | 完成形式 | 金额 (万元) | 接受服务 单位 | 接受服务时间 | 产生的社会或经济效益 | |
a | b | ||||||||
注:类别是指技术转让、成果转化、技术咨询与技术服务四种具体情况。技术转让指专利权、专利申请权、专利实施许可、非专利技术的转让。性质指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计、引进吸收或其它。
表14:代表性成果登记表
成果 1 | 成果名称: |
(1)课题来源:A政府下达 B与国外合作 C与其他单位合作 D企业委托 E自选 F 其它 | |
(2)知识产权:A 本实验室 B 依托单位 C 与其他单位联合拥有 D 其它 合作拥有知识产权的单位:(1) (2) | |
(3)技术水平: A 国际领先 B 国际先进 C 国内领先 E 国内先进 F 省内领先 | |
(4)应用领域: | |
(5)技术成熟度:A 实验室成果 B 小试成果 C 中试成果 D 产业化成果 | |
(6)应用情况: A 已转让开发 B 已自我开发 C 已合作开发 D 没有开发 | |
(7)成果收益方式: A 转让收益( 元)B 作价入股( 元) C 其它 | |
成果主要应用单位: 单位1名称: 电话: 地址: 邮编: | |
成果特征概述:
|
(多成果可另加页)
表15:代表性在研项目登记表
主要在研项目 1 | 项目名称: |
项目来源单位: | |
主持单位: | |
(3) 合作单位: | |
(4) 应用领域: | |
(5) 立项时间: 年 月 日 | |
(6)研究性质:A 基础研究 B 应用基础研究 C应用研究 D 开发研究 | |
(7)与国家政策关系:A 重点发展 B 鼓励发展 C 引导发展 D 一般 | |
(8)投资总金额: 万元 (其中:政府投资: 万元;自主投资 万元; 合作方投资 万元) | |
(9)研究进展:A 方案设计阶段 B 专题研究阶段 C 技术集成阶段 D 实验室成果阶段 E 小试阶段 F 中试阶段 | |
(10)研究项目概述(立项背景、研究内容、关键技术、研究目标、应用前景等):
|
(多项目可另加页)
三、人才队伍
固定人员年龄段构成 | >55岁 | 46-55岁 | 36-45岁 | ≤35岁 | 平均 年龄 | 合计 | ||||||
年龄结构 | ||||||||||||
职称结构 | 正高 | |||||||||||
副高 | ||||||||||||
中级 | ||||||||||||
初级 | ||||||||||||
其它 | ||||||||||||
学历结构 | 博士及 博士后 | |||||||||||
硕士 | ||||||||||||
本科 | ||||||||||||
其它 | ||||||||||||
客座人员(人) | 人 才 培 养 | 类别 | 培养人数(人) | |||||||||
职称 | 国内 | 国外 | 小计 | 实验室固定人员晋升博士后、博士 | ||||||||
院士 | 实验室为社会培养博士后、博士 | |||||||||||
高级 | 人才 引进 | 正高 | 海归 | 人 | ||||||||
中级 | 其它 | 人 | ||||||||||
初级 | 副高 | 海归 | 人 | |||||||||
合计 | 其它 | 人 | ||||||||||
优秀中青年培养 | 高级职称(40岁以下) | (人) | ||||||||||
获省部级以上的荣誉称号和获奖者(45岁以下) | (人) | |||||||||||
承担国家或省部级重点项目主要负责人(45岁以下) | (人) | |||||||||||
获学术称号 | 国家级称号者 | (人) | ||||||||||
省部级称号者 | (人) | |||||||||||
注:学术称号包括:(1)国家级:长江学者、教育部新世纪人才、*(中国科学院)、*(中央人才工作协调小组实施“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等;(2)省级:闽江学者、百千万人才、杰出科技人才等。
表16:实验室固定人员名单
序号 | 姓名 | 出生 年月 | 学历 | 职称 | 职务 | 专业 | 参加本实验室 工作时间 |
注:固定人员指截止至2019年12月31日前在实验室从事科学研究、技术支撑和管理等各项工作的在编人员。本考核期内新增实验室固定人员用*标注。参加本实验室工作时间指具体年份(如2017年)。
表17:客座人员名单(附聘书或相关证明)
序号 | 姓名 | 年龄 | 职称 | 学历 | 专业 | 工作单位 | 客座工作量(月) | 客座研究项目简介 |
注:客座人员指来实验室从事合作研究或进行开放课题研究的人员,不包括临时聘请的仪器设备维修人员和来实验室使用仪器但不参加本实验室课题研究的人员等。客座人员工作量指截止至2019年12月31日内在实验室累计工作的时间总和,折算成月。
表18:实验室固定人员人才培养情况(附相关证明)
序号 | 姓名 | 年龄 | 培养学历 | 入学时间 | 培养学位点名称 | 导师姓名 |
注:评估期内获得博士、硕士学位的实验室固定人员,包括在读和已毕业的。必须有学历或学位证明,进修人员请注明“进修”。
表19:引进人员名单(附相关证明)
序号 | 姓名 | 年龄 | 引进时间 | 引进时学历 | 引进时职称 | 是否归国 留学人员 |
注:引进人员指评估期内引进的博士、具有高级职称、海归人才及有学术称号的固定研究人员。
表20:实验室学术带头人及优秀青年一览表
序 号 | 姓名 | 出生年月 | 职务 | 职称 | 学位(学历) | 现从事 专业 | 荣誉称号、学术职务、发表论著、获奖成果 |
注:1.学术带头人指具有高级职称者,同时具有下列条件之一者:①获省级以上荣誉称号;②本实验室正、副主任;③本实验室学术委员会正、副主任。
2.优秀青年指45岁以下具有高级职称人员中:①获省级以上荣誉称号及获奖者;②承担国家或省部级重点项目主要负责人。
表21:学术荣誉称号清单
序号 | 获得者 | 时间 | 称号 | 级别 |
注:学术称号包括:(1)国家级:长江学者、教育部新世纪人才、*(中国科学院)、*(中央人才工作协调小组实施“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等;(2)省级:闽江学者、百千万人才、杰出科技人才等。(3)其它社会兼职。(4)考核期新增获得的荣誉称号用*标注。
四、开放交流
开放课题 | 行业培训 | 对外交流 | ||||
数量(个) | 金额(万元) | 场次 | 人数 | 举办学术会议(场) | 参加学术会议(场) | |
仪器设备 | 设备总额 | 新增设备 | ||||
数量(台) | 金额(万元) | 数量(台) | 金额(万元) | |||
大型仪器设备利用率 | 大型仪器设备协作共用率 | |||||
注:大型仪器设备是指五十万元以上大型仪器。
机时利用率=[实际使用总机时/标准机时]×100%
标准机时=1460小时/年(计算方法是:每天8小时工作制(扣除夏季及预热、清理等自然需要的辅助工作时间1.5小时)按6.5小时的实际使用时间计,全年实际使用时间按225天(每年365天,扣除仪器定期检修25天和法定节假日115天)计。即:标准机时=6.5小时/天×225天=1462.5小时≈1460小时/年)
实际使用总机时=内部使用机时十对外服务机时
协作共用率=[对外服务机时/实际使用总机时]×100%
内部使用机时:实验室内的科研工作使用大型仪器的实际使用机时。
对外服务机时:为其他单位提供大型仪器服务的实际使用机时。
表220:开放课题清单(附合同或相关证明)
序号 | 课题名称 | 承担单位 | 主要承担人员 | 立项时间 | 总经费 (万元) |
合计 |
表23:举办国内外学术会议情况(附会议通知或批文)
序号 | 会议名称 | 时间 | 地点 | 类别 | 主要内容简介 |
注:举办国内学术会议必须有署名重点实验室
表24:参加国内外学术会议情况(附会议通知或批文)
序号 | 会议名称 | 时间 | 地点 | 类别 | 主要内容简介 |
表25:行业技术培训情况(附相关证明)
序号 | 培训名称 | 培训起止时间 | 地点 | 培训人数 | 培训内容简介 |
表26:邀请国内外专家讲学名单(附相关证明)
序号 | 姓名 | 讲学时间 | 讲学内容 | 工作单位 |
表27:五十万元以上大型仪器的利用情况(单位:万元)
序号 | 设备名称 | 购进 时间 | 购置 价格 | 内部使 用机时 | 对外服 务机时 | 设备先进水平 | 机时利用率 | 协作共用率 |
合计 |
五、科研条件
表28:仪器设备总值
序号 | 主要仪器 设备名称 | 型号 | 数量 | 单价 (万元) | 购买时间 (年) | 添置 方式 | 目前 状况 |
合计 | 设备总数量 | 设备总值(万元) |
注:目前状况指2019年12月31日时的仪器设备状况,包括良好、一般、较差和尚未启用四种。添置方式指仪器的购买方式,分为:外部定购、依托单位转移、自制三种。
表29:新增仪器设备总值
序号 | 仪器设备名称 | 型号 | 数量 | 单价 (万元) | 购买时间 (年) | 添置 方式 | 目前 状况 |
合计 | 设备总数量 | 设备总值(万元) |
注:指2017年12月31日至2019年12月31日购买的仪器设备。
六、组织与管理
表30:依托单位对实验室支持力度(附相关证明)
时间 | 建设费投入金额(万元) | 其他方面支持(可文字描述) |
2017 | ||
2015 | ||
2019 | ||
合计金额 | 万元 |
表31:主要管理规章制度(附相关复印件)
序号 | 规章、制度名称 | 实施时间 |
表32:举办学术委员会会议情况(附相关证明)
序号 | 时间 | 地点 | 主要内容简介 | 参会人员(具体名单) |
七、通讯报道
表33:实验室网站通讯投稿清单
序号 | 稿件名称 | 投稿时间 |
注:为加强对省重点实验室宣传,特增加通讯报导部分,在总分基础上另行加分。由各实验室信息员自行上报实验室动态每年2篇,每超出部分另行加分,最高加2分。具体以重点实验室邮箱2019年12月31日前收到的报导篇数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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