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为了获得更好的用户体验,请使用火狐、谷歌、360浏览器极速模式或IE8及以上版本的浏览器
APP下载
欢迎光临,请  登录  |  注册
尊敬的,欢迎光临!  [会员中心]    [退出登录]
成果
成果 专家 院校 需求 政策
当前位置: 首页 >  本地政策 >  福建省外国(海外)专家局关于开展2020年度福建省引才引智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

福建省外国(海外)专家局关于开展2020年度福建省引才引智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04-20       发布单位:福建省科技厅

各设区市科技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经济发展局,省直、中直有关单位科技、人事(外事)部门:

  为做好国(境)外高层次人才和智力引进工作,服务新福建建设,经研究,决定今年继续立项实施福建省"外专*""高端外国专家团队引进计划""青年外国专家引进计划"和"乡村振兴及闽台合作引智专项计划"等四类引才引智计划。现就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目标任务和申报条件

  (一)省"外专*"

  1.目标任务:围绕我省科技创新和经济社会发展重点行业、关键领域的需要,依托重点项目建设、重要科技专项以及龙头企业、重点园区、高校、科研机构,引进处于科技前沿,从事探索性、原创性研究,领衔重要科研任务、重点工程建设,具备在关键核心技术和"卡脖子"领域上实现突破潜质的高层次创新创业外国专家。2020年计划立项资助引进15名左右省"外专*"人选。

  2.申报条件:引进对象为外籍专家(同等条件下优先支持非华裔外国专家入选),自觉遵守中国法律法规,具有良好职业道德,身体健康,2020年度在闽工作或服务时间累计不少于2个月,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在国外著名高校、研究机构担任相当于副教授、副研究员及以上职务;

  (2)在国际知名企业、金融机构、知名律师(会计、审计)事务所担任中高级技术职务,熟悉相关领域业务和国际规则,具有丰富技术研发或管理实践经验;

  (3)在国际组织、国外政府机构、著名非政府组织中担任中高层管理职务;

  (4)主持过国际大型科研或工程项目,具有丰富的科研、工程技术经验;

  (5)拥有我省重点产业、行业、领域发展急需的自主知识产权成果或核心技术;

  (6)我省急需紧缺的其他高层次创新创业外国专家。

  (二)省"高端外国专家团队引进计划"

  1.目标任务:围绕我省主导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项目、重点工程、重点学科和重点实验室建设等领域,优先扶持龙头企业和重点高校,引进具有较大创新潜力、有望突破核心技术、提升产业水平、引领学科发展、产生显著经济和社会效益的高端外国专家团队。2020年计划立项资助引进10个左右省"高端外国专家团队引进计划"团队。

  2.申报条件:

  (1)团队领军人才须为入选国家级高端外国专家引进计划或省引进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计划、省"外专*"的外籍专家。除领军人才之外,团队其他成员人数3-5名,持有外国国籍或所在国家(地区)永久居留权,或是我国台港澳地区高层次人才。

  (2)团队其他成员的2020年在闽工作或服务时间合计不少于2个月。除来闽工作或服务时间不同外,团队其他成员的申报标准与条件参照省"外专*"。

  (3)团队间专业结构合理,团队与省内用人单位共同制订明确的项目工作任务计划和目标。

  (三)省"青年外国专家引进计划"

  1.目标任务:围绕我省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自贸试验区、福州新区和"海丝"核心区建设及产业转型升级需要,依托重点项目建设、重要科技专项以及龙头企业、重点园区、高校、科研机构等单位,引进对我友好,基础扎实,有发展潜力,在推动技术创新、学科发展方面能够发挥骨干作用的优秀外国青年人才。2020年全省计划立项资助引进10名左右省"青年外国专家引进计划"人选。

  2.申报条件:

  (1)持有外国国籍(同等条件下优先支持非华裔人选),自觉遵守中国法律法规,具有良好职业道德,身体健康,年龄一般不超过40岁。

  (2)属于从事专业或工作领域同龄人中的拔尖人才,有成为该领域领军人才的发展潜力,已与我省用人单位签订正式劳动合同或意向性工作合同。2020年在闽工作或服务时间不少于6个月。

  (3)取得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位,并至少有3年在海外著名高校、科研机构或知名企业从事技术、管理或学术工作经历。在读期间已取得良好研究成果或其它突出成绩的应届毕业生可提交破格说明及相关证明材料进行破格申报。

  (四)省"乡村振兴及闽台合作引智专项计划"

  1.目标任务:服务乡村振兴战略、精准脱贫攻坚战,支持我省革命老区、中央苏区和原省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引进一批当地急需紧缺的国外及台港澳地区高层次人才,帮助当地企事业单位解决技术、管理等难题。2020年计划评选立项30个左右省"乡村振兴及闽台合作引智专项计划"项目。

  2.申报条件:项目实施预期应具有良好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引进的国外或台港澳专家,是我省革命老区、中央苏区和原省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发展所急需紧缺的高层次人才和智力,以长期全职或短期指导等形式来闽服务。

  (2)我省其它区域的单位实施项目取得的引才引智成果,若直接服务或能推广、应用到我省革命老区、中央苏区和原省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发展的,也可申报。

  二、支持措施

  (一)入选省"外专*"的,立项当年度给予引进单位20万元引智专项经费补助;入选省"高端外国专家团队引进计划"的,立项当年度给予引进单位20万元引智专项经费补助;入选省"青年外国专家引进计划"的,立项当年度给予引进单位10万元引智专项经费补助;入选省"乡村振兴及闽台合作引智专项计划"的,立项当年度给予引进单位6万元左右引智专项经费补助。

  根据国家和我省引才引智项目经费管理的有关规定,资助的省引才引智项目经费主要用于国(境)外专家来闽的国际旅费、工薪补助或零用钱、市内食宿交通费、城市间交通费、翻译费、其它费用。"其它费用"包括支付国(境)外专家技术转让费、技术资料购买费用、购买与项目密切相关的从国(境)外进口的技术样机或种苗的费用、介绍国(境)外专家的中介机构收取的中介服务费、国(境)外专家特殊贡献奖励等。"其它费用"从严控制,确有需要方可支出,且在引才引智项目经费中核销的总额一般不得超过资助经费总数的40%。

  (二)入选省"外专*""高端外国专家团队引进计划""青年外国专家引进计划"的外国专家优先推荐申报国家级引才引智计划。

  (三)入选上述省四类引才引智计划的外籍专家申办来华工作许可享受绿色通道待遇。优先推荐做出突出贡献的外籍专家申报国家和省友谊奖。

  三、申报主体

  省内各类用人单位。

  四、申报具体要求

  (一)申报截止时间

  申报材料受理截至2020年6月30日,逾期不予受理。请各归口管理单位务必在该时限前将申请材料寄送至福建省外专局。

  (二)申报材料

  1.省"外专*"

  (1)《福建省"外专*"申请表》(附件1);

  (2)《福建省"外专*"候选人情况汇总表》(附件2);

  (3)附件材料。

  以上材料合并装订,一式5份;同时,报送与申请表和汇总表内容一致的文本格式电子文档1份。

  附件材料包括:(1)护照复印件;(2)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工作或项目合作的合同或意向书复印件(中外文对照,条款中须含外籍专家本年度在闽工作或服务的时间);(3)外籍专家的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4)海外任职证明材料;(5)主要成果(代表性论文论著、专利证书、产品证书)复印件或证明材料;(6)领导(参与)过的主要项目证明材料;(7)所获奖励证书复印件。

  2.省"高端外国专家团队引进计划"

  (1)《福建省"高端外国专家团队"申请表》(附件3);

  (2)《福建省"高端外国专家团队"候选团队情况汇总表》(附件4);

  (3)附件材料。

  以上材料合并装订,一式5份;同时,报送与申请表和汇总表内容一致的文本格式电子文档1份。

  附件材料包括:(1)团队领军人才入选国家级高端外国专家引进计划或省级人才计划证明文件的复印件;(2)团队成员的护照复印件;(3)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合同或意向书复印件(中外文对照,须列明团队每名成员本年度在闽工作或服务的时间);(4)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5)海外任职证明材料;(6)主要成果(代表性论文论著、专利证书、产品证书)复印件或证明材料;(7)领导(参与)过的主要项目证明材料;(8)所获奖励证书复印件。

  3.省"青年外国专家引进计划":

  (1)《福建省"青年外国专家引进计划"申请表》(附件5);

  (2)《福建省"青年外国专家引进计划"候选人选情况汇总表》(附件6);

  (3)附件材料。

  以上材料合并装订,一式5份;同时,报送与申请表和汇总表内容一致的文本格式电子文档1份。

  附件材料应包括:(1)外籍专家的护照复印件;(2)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工作或项目合作的合同或意向书复印件(中外文对照,条款中须含外籍专家本年度在闽工作或服务的时间);(3)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4)海外任职证明材料;(5)主要成果(代表性论文论著、专利证书、产品证书)复印件或证明材料;(6)领导(参与)过的主要项目证明材料;(7)所获奖励证书复印件。

  4.省"乡村振兴及闽台合作引智专项计划":

  (1)《福建省"乡村振兴及闽台合作引智专项计划"申请表》(附件7);

  (2)《福建省"乡村振兴及闽台合作引智专项计划"候选项目情况汇总表》(附件8);

  (3)附件材料。

  以上材料合并装订,一式5份;同时,报送与申请表和汇总表内容一致的文本格式电子文档1份。

  附件材料包括:项目拟引进国(境)外专家的护照复印件和学历、学位、海外任职、个人业绩、获奖成果等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以及项目列入各级政府重点建设项目、重点工程、重点规划的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

  (三)用人单位和外籍专家应客观、如实填写申报材料,不得弄虚作假。申报表格不得空项、漏填,不得擅自变更表格格式,申报材料(纸质版、电子版)应齐全,复印件须加盖申报单位公章,否则不予受理。用人单位、主管部门要各负其责、严格审核把关,工作中注意保密和信息安全。

  五、计划申报、立项、决算程序

  (一)设区市所属的单位将申报材料报送设区市科技局;省直、中直单位所属的单位将申报材料报送省直、中直单位的科技、人事(外事)部门。

  (二)设区市科技局或省直、中直单位科技、人事(外事)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6月30日前将符合申报条件的项目计划申请材料(附公函)报至省外专局。

  (三)省外专局组织专家开展项目评审,提出计划立项建议报省科技厅厅长办公会议审定后,正式下达立项计划。

  (四)设区市科技局及省直、中直单位科技、人事(外事)部门指导督促入选立项单位实施计划项目。项目实施完毕后,用人单位填写计划执行情况总结表,经设区市科技局或省直、中直单位科技、人事(外事)部门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后将书面总结材料和电子文档各1份报送省外专局。

  六、其他事项

  (一)2020年省级引才引智计划经费补助截止时间为2020年12月31日,特殊情况需延长项目执行时间,应书面报省外专局同意。项目执行完毕一个月内,立项单位应向省外专局报送项目和经费执行总结材料。

  (二)已入选国家级引才引智计划的项目、其他省级引才项目,且仍处于项目实施期的国(境)外专家,不得再申报省"外专*""青年外国专家引进计划""乡村振兴及闽台合作引智专项计划",但入选国家级高端外国专家引进计划、省引进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计划的外籍专家可作为领军人才申报省"高端外国专家团队引进计划"。

  (三)同一名国(境)外专家只能选择省"外专*""青年外国专家引进计划""高端外国专家团队引进计划"和"乡村振兴及闽台合作引智专项计划"等四类引才引智计划中的一类计划进行申报。

  (四)用人单位为已入选上一年度省四类引才引智计划的国(境)外专家申报本年度引才引智计划的,须提交上一年度项目实施成效、本年度工作计划,并重新进行申报。

  (五)省外专局联系人:周到,电话:0591-87833900,传真:0591-87833900,邮箱:zhoudao@kjt.fujian.gov.cn。材料邮递地址:福州市鼓楼区北二环中路61号大院1号楼二层福建省外国(海外)专家局,邮编:350003。

  附件:1.《福建省"外专*"申请表》

  2.《福建省"外专*"候选人选情况汇总表》

  3.《福建省"高端外国专家团队引进计划"申请表》

  4.《福建省"高端外国专家团队引进计划"候选团队

  情况汇总表》

  5.《福建省"青年外国专家引进计划"申请表》

  6.《福建省"青年外国专家引进计划"候选人选情况

  汇总表》

  7.《福建省"乡村振兴及闽台合作引智专项计划"申

  请表》

  8.《福建省"乡村振兴及闽台合作引智专项计划"候

  选项目情况汇总表》

  福建省外国(海外)专家局

  2020年4月22日

龙岩市科技创新服务平台

福建省龙岩市龙岩大道1号市行政办公中心

联系方式:0597-2601001,400-649-1633

|    关于我们    |    帮助中心    |

Copyright © 2019 龙岩市科技开发与科技特派员服务中心 版权所有

闽ICP备20015298号-1

闽公网安备 35080202351102号